八五二农场廉政教育基地工程(二)招标公告

八五二农场廉政教育基地工程(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廉政教育基地工程(二)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建设资金为农场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
2.2建设规模:天棚吊顶756.29平方米,墙面粘贴大理石89平方米,墙面刷真石漆292.5平方米,装饰板墙面886.3平方米,墙面裱糊515平方米,灯带267.5米,有机玻璃字85个,地毯110平方米,电气配管2000米,配线4000米,开关45套,插座15套,灯带30套,LED射灯140套,筒灯95套,LED灯带215米等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8日至2013年9月2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5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及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报名人员近三个月在该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近三年至少两项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上述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7日9:00时,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号12楼签到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
地 址:黑龙江省宝清县八五二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安街187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子邮件:zrzb769@163.com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珠江支行
账 号:****************
2013年8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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