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移动警务室(局)招标公告
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移动警务室(局)招标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移动警务室(局)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移动警务室(局)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CQC1302HG08027,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8月29日至2013年09月04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GZCQC1302HG08027。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移动警务室(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199(其他交通工具)。 采购预算:100.00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招标内容:移动警务室4辆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单个项目内容或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生产/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投标人非所投移动警务室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证书或授权书;
3、投标人或投标设备生产厂家在广州市内设有长期的售后服务机构,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8月29日起至2013年09月1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2: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2: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吴旭彬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3683520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24号
邮编:510095 邮编:51080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恒福路支行
帐号:****************0698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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