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第八中学教室灯光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KZC-2021-0040)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第八中学教室灯光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KZC-2021-004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第八中学委托,天津市振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第八中学教室灯光改造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第八中学教室灯光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ZKZC-2021-0040

二、项目内容

1.简要描述: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三、项目预算

21.50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本国产品,支持国内产品。

2.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3.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或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2021年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7月08日至07月15日,每日0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振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7-1-303)。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实行非现场报名: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游工:15122955473)进行报名,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微信支付或电汇(可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支付信息);

2)发送购买磋商文件支付凭证及购买标书登记表发至邮箱2379158816@qq.com,确认邮箱收到报名材料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可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购买时间0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400元/本。(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7月19日13:45-14:00,14:00截止收取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7月19日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振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7-1-303)。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游老师

2.联系方式:1512295547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第八中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第八中学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韩老师 022-6712646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振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7-1-30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游老师 1512295547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第八中学和天津市振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021年07月08日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改造 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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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振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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