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资阳中院法技委字第17号选定鉴定机构公示

(2021)资阳中院法技委字第17号选定鉴定机构公示

(2021)资阳中院法技委字第17号选定鉴定机构公示
2021年07月08日 17:52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选定鉴定机构公示

(2021)资阳中院法技委字第17号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人黄秀国与被上诉人安岳县兴隆镇卫生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7月5日通过公开随机摇号选中的主选机构为四川鼎诚司法鉴定中心,备选一机构为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备选二机构为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特此公示

2021年7月5日

专业类别
法医类-法医临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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