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式拖拉机、开沟机、旋耕机等一批农业机械设备整体招租
轮式拖拉机、开沟机、旋耕机等一批农业机械设备整体招租
轮式拖拉机、开沟机、旋耕机等一批农业机械设备整体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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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轮式拖拉机、开沟机、旋耕机等一批农业机械设备整体招租 | ||
项目编号 | ********0113 | 租赁底价 | 5.4023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07-09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1-07-22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县>巫溪县 | 资产类别 | 设备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描述 | |||
标的所在位置 | 巫溪县塘坊镇塘坊村、古路镇龙坪村 | ||
租赁底价 | 5.4023万元 | ||
租赁期限(年) | 5 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无 |
租金递增方式 | 不递增 | 招租用途 | |
计量单位 | 台 | 数量 | 批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结清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15日内移交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电话 | 182*****367 |
招租方名称 | 巫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
行为批准机构 | 巫溪县财政局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一、标的系轮式拖拉机、开沟机、旋耕机等农业机械设备一批,详情见《设备明细表》。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出租方未提供所有设备的合格证、购置发票等资料,出租方不负责提供出租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数据等)。本次出租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移交,意向承租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承租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六、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剩余租金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本次出租的标的由承租方自行搬迁、运输、安装、调试,标的搬迁、运输、安装、调试及在承租期内的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若搬迁过程中造成场地损坏,由承租方负责恢复或赔偿。 八、标的资料仅供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自标的现场移交承租方之日起,标的物看护责任与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标的物的丢失、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五年租金总额的2%向承租方收取。 十、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按国家规定使用,因自身原因违法使用造成的处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一、出租方在承租方结清标的第一年租金及联交所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租金及租期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 十二、标的现存放于巫溪县塘坊镇塘坊村、古路镇龙坪村,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十三、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十四、备查资料:《设备明细表》。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6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巫溪支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熊琳 | 联系电话 | 139*****350 |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巫溪支所 |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刘熊琳 | 联系电话 | 139*****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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