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或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使用网银支付的,提供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的截图复印件);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如是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揽过至少一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为准,不限金额,不限规模,投标文件须附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8、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安全员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9、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 近三年(2016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注: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未按上述要求携带原件的投标单位将有可能否决其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持其授权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