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医用设备、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一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421-2021-00672 项目编号:Z2021-679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医用设备、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3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其它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86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867,000.00 | 1,867,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合同包2(其它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医疗设备 | 吊桥 | 4(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640,000 | 640,000 | 2-2 |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输注系统 | 4(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80,000 | 480,000 | 2-3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气道宝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 | 380,000 | 2-4 |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监护仪 | 4(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 | 600,000 | 2-5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便携彩超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 | 450,000 | 2-6 | 人工脏器及功能辅助装置 | 转运呼吸机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 | 250,000 | 2-7 | 人工脏器及功能辅助装置 | 无创呼吸机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 | 250,000 | 2-8 | 人工脏器及功能辅助装置 | 呼吸机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 | 600,000 | 2-9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低温低离子灭菌器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 | 3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合同包3(其它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0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790,000 | 790,000 | 3-2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 | 2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每个包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由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并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名单);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设备,则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设备,则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第一类医疗设备,则提供《一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6)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7 月 9 日至2021年 7 月 15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一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7 月 29 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一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本项目开标地点: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一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或从指定媒体下载);注:1)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2)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桥头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址: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三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小姐 电话:****-*******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