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集中统一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忻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集中统一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忻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集中统一配送服务招标公告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忻城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忻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集中统一配送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投标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忻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集中统一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GXDYZC-2013-(N)16(A、B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A、B分标: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食品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8月28日至2013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双休和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4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套(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标书。
七、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所需的各种证照齐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产品的生产和配送能力。
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销售粮油等产品,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经招标项目当地(忻城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日期在报名时间内);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原件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都将视其为报名不合格。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9月17日 下 午 15 : 00 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4楼406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地点: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4楼406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现金缴存银行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到账。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 名: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跃进路支行
十三、联系方法:
采购人:忻城县教育局
联系人:蓝主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陆 工
电 话:****-******* 传 真:****-*******
采 购 人:忻城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8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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