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濠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主涌片区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东濠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主涌片区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濠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主涌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批〔2020〕3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由项目所在辖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区级水务建设管理单位负责项目标后的具体实施。招标人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管理所(广州市越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东濠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主涌片区第三方检测服务
2.2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濠涌流域主涌片区。
2.3项目规模:越秀区东濠涌流域(不含新河浦涌、孖鱼岗涌片区),北始于下塘西路(雕塑公园),南至珠江北岸沿江东路,东起区庄立交,西至小北花圈,总面积约5.97平方千米。工程测量长度约238千米。本项目新建DN400~DN800污水管12.185km、DN600~DN1650雨水管7.851km。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5246.48万元。
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实施内容有最终的决定权,中标人对实施内容的调整、工程量的变化不得有异议,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上述工程变更不会予以额外的补偿。
2.4投标最高限价:451.59万元。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最终价格以财政评审机构评审价为准。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检测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6招标内容:第三方检测应承担对管道工程质量具有监控作用的现场检测,主要包括:地基基础承载力、建筑材料、管材、现场回填压实度、管道CCTV检测、管道焊缝检测、管道水压试验、管道闭水试验等检测服务和基坑监测服务,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满足工程验收的要求。服务范围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而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做好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数据信息须连接市监管系统,并进行传输报送。
(4)相关文件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费用的所有第三方检测均属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及招标资料为准。
2.7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承包方式:本项目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检测参数满足质量监督部门验收要求、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组织实施工作、资料整理和备案。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验收标准,确保检测项目及数量能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质量的验收和备案要求。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招标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招标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5投标人的检测管理系统须是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备案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3.6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8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0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4.投标说明
4.1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4.2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4.3投标担保 1 万元。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当满足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6.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如有补充资料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1年 7 月 9 日 00 时 00 分至2021年 8 月 2 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 7 月 9 日 00 时 00 分至2021年 8 月2日10时 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 月 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备案,只要系统显示已投标登记成功,并且在投标函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即可);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文件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7.3开标时间为2021年 8月 2 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0 开标室。
7.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8.投标文件解密
8.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30分钟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招标人解密:招标人用打包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9.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管理所(广州市越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钱路头直街15号,联系电话:***-********。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管理所(广州市越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钱路头直街15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务中心桥康汇南塔11楼
联系人:张剑标
电话:135*****344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川路2号
电话号码:***-********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东濠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主涌片区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