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都街道深湾水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屏都街道深湾水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屏都街道】屏都街道深湾水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屏施公招〔2013〕10号
1、招标单位:庆元县屏都街道八二村村民委员会
2、工程名称:屏都街道深湾水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3、工程地点:庆元县八二村
4、工程造价:453777元
5、工程规模:
6、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自筹
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以农办验收为准)。
8、工期要求:60天
9、投标人、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1、具有县内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并同时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负责人资格(资质)类别和等级:取得上述相应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符合招标文件中其他条件。2、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核后退还);同时提供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同时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相关材料:①法人委托书;②单位介绍信;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⑦安全员岗位证书和考核证书;⑧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以上资料均需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0、相关款项:每投标企业需交纳投标保证金4000元、报名资料费200元(报名资料费一律不退还),中标人需缴纳工程保证金10000元。
11、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2013年8月31日15:00——17:30。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都分中心。
12、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3年9月6日15:00时,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都分中心(屏都街道办事处大会议室)。届时请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或超过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13、招标底价及招标方式:预算价位453777元,下浮率范围为3-7%。

联系人:吴林妹,电话:681945 叶鑫,电话:665622

庆元县屏都街道八二村村民委员会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都分中心

庆元县屏都街道深湾水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招标文件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庆元县屏都街道深湾水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备案表招标编号:屏施公招〔2013〕10 号招标单位(盖章) 庆元县屏都街道八二村村民委员会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 _______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 _______审查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案单位(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核准日期: 2013年8月27日招 标 公 告屏施公招〔2013〕10号1、招标单位:庆元县屏都街道八二村村民委员会2、工程名称:屏都街道深湾水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3、工程地点:庆元县八二村4、工程造价:453777元5、工程规模: 6、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自筹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以农办验收为准)。8、工期要求:60天9、投标人、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1、具有县内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并同时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负责人资格(资质)类别和等级:取得上述相应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符合招标文件中其他条件。2、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核后退还);同时提供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同时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相关材料:①法人委托书;②单位介绍信;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⑦安全员岗位证书和考核证书;⑧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以上资料均需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0、相关款项:每投标企业需交纳投标保证金4000元、报名资料费200元(报名资料费一律不退还),中标人需缴纳工程保证金10000元。11、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2013年8月31日15:00——17:30。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都分中心。12、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3年9月6日15:00时,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都分中心(屏都街道办事处大会议室)。届时请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或超过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13、招标底价及招标方式:预算价位453777元,下浮率范围为3-7%。联系人:吴林妹,电话:681945叶鑫,电话:665622庆元县屏都街道八二村村民委员会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都分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庆元县屏都街道深湾水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 工程概况一、工程说明1、工程名称:庆元县屏都街道深湾水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2、建设地点:庆元县屏都街道八二村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总承包 4、质量要求:合格5、工期要求:60天 6、本招标文件的价款均以人民币表示二、招标内容道路开挖及硬化,详见《屏都街道深湾水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预算编制说明。三、招标方式该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四、工程现场条件已具备开工条件。五、资金落实情况:上级补助已落实六、报名资质要求条件具有县内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同时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负责人资格(资质)类别和等级:取得上述相应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七、分包本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不得进行分包。八、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本次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九、招投标时间安排及保证金等事项1、报名时间:2013年8月31日15:00-17:30时,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都分中心,报名时需交报名费200元(一律不退还),投标保证金4000元。报名企业超过3家(含3家),按实际报名企业入围(不限入围数),不足三家则重新公告。投标单位凭报名资料费收据及投标保证金收据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2、开标时间:2013年9月6日15:00时整,地点:屏都街道办事处大会议室。届时请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或超过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2、合同协议条款3、技术规范(按照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执行)二、投标要求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合同条件、规范格式、技术规范、图纸等。中标后的合同条款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三、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2、补充招标文件须报屏都街道招标工作管理办公室备案,否则无效。四、工程审定标底价工程审定标底价是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审定后得出。五、投标底价本次招标确定的工程标底综合总价为:453777元(人民币)。六、中标价格1、中标价格为固定总价,包含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为投标人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应考虑风险系数。2、投标人对工程施工周围建筑、构筑物、电力等一切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应作正确估价计入报价,以后工程实施,招标人概不负责相关费用,如造成周边任何设施损失,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付。3、投标货币:人民币七、踏勘现场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八、开标(一)开标1、开标由屏都分中心主持,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2、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参加;或者委托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持身份证、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者委托本工程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参加。开标时投标单位还应提交的证件原件是: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证书等原件。3、开标会议在屏都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督下,由庆元县屏都街道交易分中心组织、主持。(二)开标会议程序1、由招标单位介绍工程前期情况;2、验证(法人代表人或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并宣布到位人员的合法情况;开标时投标单位还应提交的证件原件是: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格证书等原件。3、宣读评标定标办法;4、抽取下浮率计算合同价,抽签决定中标企业(详见评标办法);5、宣布中标结果;6、预中标人表态发言。九、评标1、评标原则:竞争优选;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合理低价,工程质量等级及建设工期响应本文件要求。2、评标办法附后十、定标1、由业主、投标企业代表在有效下浮范围内抽取两个下浮率,取算术平均值计算出该工程的中标下浮率,并计算产生该工程的合同价,再对参与投标企业进行现场抽签,抽出3名预中标候选人。2、中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合同的,将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不计利息);中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并在签合同补足工程保证金不足部分。 十一、授 予 合 同1、中标通知书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通过中标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合同签订招标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协议条款》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3、履约担保(1)施工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报名时交的投标保证金4000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足不足部分。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退还(不计息)。(2)中标单位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规定时间内签订建设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单位有权废除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另行确定中标单位。十二、工程结算方式本工程实行固定总价承包。但由于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部分,工程量可以按实调整,单价按以下原则结算。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部分单价按以下原则结算:1、本工程暂定价材料如由承包商采购,需经招标单位认可。材料暂定单价按招标单位签证单价结算,结算时按中标下浮率让利。2、工程合同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工程材料按约定提供,招标人询价认可,材料采购前应征得招标人同意。若发生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等原因,并经严格审查批准后,以审定标底价中的单价为基础按实调整,调整部分总费用按有关规定计算后减去中标单位的中标下浮费用。其计算式为:调整部分总费用=按规定计算总费用×(1-中标下浮点)3、若因设计变更后原预算中无该单价的,按现行定额扣除投标人投标的优惠幅度计算。4、标前要充分作好设计论证工作,严格控制标后设计变更,若因特殊原因要进行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加,需经县相关部门严格审批,否则竣工后不予以验收。十三、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第三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在报名时进行承诺。一、开工与工期1、工程开工乙方收到甲方开工通知后,必须在3日内开工。2、工程工期及质量目标合同工期要求在开工后60天内必须竣工,奖罚以合同工期为准。工程质量为合格。3、工期延误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1)因设计变更造成增加的工程量超过合同造价的10%以上的;(2)由甲方造成延误的;(3)受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的。二、质量与验收1、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现行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按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和评定。甲方对本工程质量的要求为合格工程。2、工程质量等级不能达到规定质量等级的,不予退还质量履约保证金。三、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工程的合同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即以中标时下浮后计算的固定总价为准,工程量按竣工验收实测的面积为准。2、工程价款结算工程价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结算,县农办和街道组织竣工验收下拨后全额付给乙方,具体结算办法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竣工经验收,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后,结清工程质量、工程履约保证金。四、材料和设备供应1、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具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经认证许可,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2、甲供材料是招标单位采购的材料,其供应方式、供货地点、供货时间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并按下列条件约定:(1)甲供材料的数量按招标文件甲供材料清单中甲供数量; (2)招标单位按甲供材料数量提供给承包商,承包商负责验收;(3)双方不得要求对方少供或多供甲供材料的数量,除非另有协议;因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甲供材料数量变化,按相关规定处理。五、设计造价变更1、当本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应征得招标单位方同意,经原设计单位签章,并报县相关部门审批。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2、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及造价增加或减少,按中标承诺降低率结算。六、违规处罚1、工期要求施工单位按中标工期竣工。延误工期的,每日罚100元,延误工期超过10日,工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质量工程竣工后,不能达到合格质量等级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招标单位将不予退还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乙方负全部违约责任。七、其他1、项目管理班子变动必须经业主同意。中途更换项目经理,无论何种情况一律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2、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合格的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包方)承担。第四章附件庆元县屏都街道深湾水库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一、评标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庆元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庆元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二、评标要求本工程采用简易评标办法,投标企业不需提供投标文件。三、评标依据1、中标价在审定预算价下浮率由业主自定。2、决定中标单位的依据是按承诺抽签决定。四、评标顺序按开标会议程序进行。五、评分细则1、以经甲方核准工程标底价为基准价,分别由招标单位代表和投标单位代表(通过抽签产生)在3%至7%间各抽取一个下浮点,下浮率间隔为0.25,先抽取整数部分,再抽取小数部分(若整数部分为有效范围上限,则小数部分为0.00,不再抽取产生),二者组合产生第一个下浮点,抽取的数值放入重抽,同样抽取产生的第二个下浮点,该两个下浮点经算术平均后作为中标标底单价下浮点计算出合同价。2、开标按投标人的报名顺序号以抽签的方式选择确定中标候选人。以次方式由招标人连续三次摇出3名中标候选人,按顺序确定第三、第二、第一中标候选人。六、本办法仅使用于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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