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象雄艺术团综合排练馆及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象雄艺术团综合排练馆及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象雄艺术团综合排练馆及附属设施招标公告XZZB-CQRJALSGZB1313
招标编号:XZZB-CQRJALSGZB1313
阿里地区象雄艺术团综合排练馆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阿里地区文化局,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藏阿里地区文化局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项目性质:新建。
(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090.28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4)、建设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
(5)、资金来源: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6)、工 期: 365 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二、参加投标报名条件:
(1)、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无不良工程记录,无拖欠农牧民工资等现象,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阿里地区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3)、拟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和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资料:
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8月21日至2013年8月25日(公休、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30至18:30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人民币。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年检合格的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拟投入本工程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资格证书,企业近三年完成同类工程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项目的流动资金,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6)、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2010】131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并持有《西藏自治区建筑企业投标备案证》
四、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13年9月13日上午10:30时前送交到阿里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阿里地区住建局四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阿里地区文化局
地 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
招标代理: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里地区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对面
联系电话: 139*****695
联系人:谭波
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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