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采油厂2021年隔氧装置等采购项目(二次)
第六采油厂2021年隔氧装置等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名称: | 第六采油厂2021年隔氧装置等采购项目(二次) |
项目概况: |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之内。 1.3交货地点:陕西省定边县第六采油厂区域物资共享中心或指定站点。 1.4资金来源:厂内成本。 1.5计划投资(人民币):19.7433万元(含13%增值税)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六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资质条件: 2.1.1供货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供货商须具备“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物料组签约权限; 2.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本项目标的物产品的销售业绩;(附合同及对应的结算发票和发票清单) 2.4信用要求: 2.5.1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2.5.2供应商在中石油集团公司总部管理或采购人在长庆油田分公司处于供货暂停期内或被终止参与选商活动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被列入中石油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黑名单者不得参加本次谈判;(附相关承诺,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6联合体: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3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 3.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3.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携带银联卡、微信或支付宝,不受理现金业务。报名单位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信息(付款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韩博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260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陈思嘉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950 |
其他: | 详见附件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