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广场改造及地下空间互联互通工程部钢筋 招标公告
新华广场改造及地下空间互联互通工程部钢筋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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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改造及地下空间互联互通建设项目钢筋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ztjg-tgjs-2021-008 1.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改造及地下空间互联互通建设项目钢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地面广场景观的改造升级,及地下空间与地铁、周边地块人行、车行的互联互通建设。地上广场面积约5.5万平方米,地面以上主要工作内容为绿化、铺装、常规设备安装、局部出地面电梯间和电梯机房。地下空间开发2层,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地下停车位初步估计880个。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经销商。 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或被代理厂家年产量不得小于50万吨。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应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或被代理厂家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应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经销商供货质量达国标。 3.5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独立承担过同类投标物资累计合同金额不得小于4000万元,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代理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8满足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或www.luban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通过的供应商按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获取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4请登录供应商操作平台找到本次招标所对应的相关包件进行“响应”。 4.5请于2021年07月09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1年07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扫描件发送至********7@qq.com 4.6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银行账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呼市新华广场改造及地下空间互通工程项目部,银行账号:****************0001********7@qq.com%E3%80%********6420@qq.com%EF%BC%8C%E6%8B%9B%E6%A0%87%E7%BB%84%E7%BB%87%E5%8D%95%E4%BD%8D%E6%94%B6%E5%88%B0%E4%BF%A1%E6%81%AF%E7%BB%8F%E6%A0%B8%E5%AE%9E%E5%90%8E%EF%BC%8C%E6%BD%9C%E5%9C%A8%E6%8A%95%E6%A0%87%E4%BA%BA%E6%89%8D%E5%8F%AF%E4%BB%A5%E4%BB%8E%E4%B8%AD%E5%9B%BD%E4%B8%AD%E9%93%81%E9%87%87%E8%B4%AD%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5%B9%B3%E5%8F%B0%EF%BC%88www.lubanec.com%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7%89%8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如:标书款-新华广场项目-钢筋-包件1),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并将银行转账电子凭证截图一并发送至********7@qq.com、********20@qq.com,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潜在投标人才可以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luban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7招标文件销售时间与公告时间相同。非招标人原因,标书费用一旦缴纳,均不予以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07月30日上午09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区七号楼机关第二会议室。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开标地点:同递交地点。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务必在平台投标报价、上传标书且与线下纸质正本文件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5.4答疑: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在电商平台上完成澄清答疑,或者以书面形式并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07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扫描件传至邮箱********7@qq.com,过时招标人将不受理。(线上及线下答疑时间限制相同) 5.5澄清:对于投标人需澄清的问题,招标人将于2021年07月15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邮件方式或电商平台方式予以澄清回复。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7. 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风胜 电话:185*****808 联系人:王宝森 电话:186*****277 邮 箱:********7@qq.com 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改造及地下空间互通工程项目部 2021年07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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