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四期浮雕设计及施工一体化(二次)招标公告

南湖四期浮雕设计及施工一体化(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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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登记编号
工程名称
滁州市南湖四期浮雕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二次)
工程地点
滁州市内
招标人
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独立完成雕塑设计及施工能力的法人单位;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3)投标企业至少有1个单项合同造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的类似项目设计制作业绩。
(4)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
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要求按照“滁招管综﹝2013﹞9号”文件执行。网址: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b0cfaff4-c6d1-4f78-9230-59b09cec2729&categoryNum=013。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黄工,电话*******)。
工程规模
投资估算价246万元
招标范围
按本工程图纸和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发布时间
2013年8月29日
信 息 内 容
工程概况:滁州市南湖四期浮雕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工程造价约246万元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工程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不实行报名制度。招标文件每份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交纳。
投标要求:投标保证金:4.9万元,信用保证金: 6万元,上述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一工作日交纳完毕,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交易中心帐户其中之一,投标(信用)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保证金帐户: 户 名: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户 名: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开户行:滁州中行营业部
帐 号:*************** 帐 号:179*****8707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南湖四期浮雕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投标(信用)保证金。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从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下载。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3年8月30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3年09月03日 17 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runqi2009@163.com(安徽润琦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2013年09月04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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