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花潭、沙坪、钟家铺、观音寺中学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施工
芦花潭、沙坪、钟家铺、观音寺中学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施工
桃源县芦花潭、沙坪、钟家铺、观音寺中学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源县芦花潭、沙坪、钟家铺、观音寺中学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已由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招【2013】302、241、287、2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桃源县芦花潭、沙坪、钟家铺、观音寺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桃源县芦花潭、沙坪、钟家铺、观音寺中学公共租赁住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桃源县2.3 规模:芦花潭为5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313.13平方米、沙坪为5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552平方米、钟家铺为3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724.65平方米,观音寺为5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120.78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18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7 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及相关安装装饰工程
2.8 标段划分:四个标段,一标段为芦花潭;二标段为沙坪;三标段为钟家铺;四标段为钟观音寺,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其中二个标段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房屋建筑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据桃建通【2008】04号文规定;外来桃施工单位必须在2013年9月4日下午05:00时前到桃源县住建局建管站进行登记,开标时查验。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一标段1.8万元,二标段2万元,三标段1万元,四标段1.6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 年9月4日。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3年8月29日~2013年9月4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桃源招标投标监管网(www.tyztb.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桃源招标投标监管网(www.tyztb.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9月 24 日9时30分,地点为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桃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桃源县教育局
地 址:桃源县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5*****0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朗州南路418号3楼
联 系 人:李忠勇 周溶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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