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一标段(EPC工程)招标公告
滦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一标段(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承德市滦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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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710********B01 | ||||||||||||||||||||||||||||||||||||||||
招标内容: | |||||||||||||||||||||||||||||||||||||||||
【承德市滦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滦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程)已由滦平县行政审批局以滦招标核(2021)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滦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占地20亩,建筑面积2万㎡、日最大储量1万吨农副产品区域性智能化冷链物流基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7)项目牵头人须为负责施工联合体成员。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7-09 15:00至2021-07-15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标通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07-09 15:00至2021-07-15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8-0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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