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农村地区道路安全设施整治工程(一期)[正在报名]招标公告

云和县农村地区道路安全设施整治工程(一期)[正在报名]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 YZT-21GB-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和县农村地区道路安全设施整治工程(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和县农村地区道路安全设施整治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云发改投[2021]5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安排和上级补助共同解决。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云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云和县农村地区道路安全设施整治工程(一期)实施线路共计28条,实施总里程为208.5km。包括新建钢筋混凝土护栏 761 米,钢质波形梁护栏 5286 米;增设广角镜 519 处,交通标志标牌 877 处,示警桩 2816 米,道口标注 404 根,橡胶减速垄 304 块,爆闪灯 4 个,以及拆除原有砼安全带、砼扶手护栏 116立方米,拆除护栏墩 178 个,挡墙修复 83 立方米等工程。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以上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合同段,本项目计划工期为1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于2021年7月8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交易主体”,登录系统下载。投标人如需要施工图纸的,可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江小波,联系电话: 159*****227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交易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以下缴纳方式交纳(拒绝其他方式交纳),注意事项为: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应提交纸质或电子保函,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云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云和农商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97832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虚拟子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云和农商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单位登录系统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3)保证金缴纳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以保函[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电子保险保单]提交的,以电子交易系统收到交互信息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帐。

(4)保证金的退还:按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9日0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yhweb/),本项目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4招标人定于2021年7月29日09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盖有法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打印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yh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yh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和县红光路222号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公园路85号2楼

邮编:323600邮编:323600

联系人:蓝靖联系人:江小波

电话:****-******* 电话:159*****227


备案单位:云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07月08日

附件:
*******-***e-4983-9eef-6794e6f8d178" target="_blank">招标文件-云和县农村地区道路安全设施整治工程(一期)(发布稿).doc
********1" target="_blank">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期 整治工程 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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