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车辆资产评估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车辆资产评估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车辆资产评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FZB-2021-TF-06053),比选人为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广西通信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车辆资产评估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比选人将选中一名中选人,并和中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1.3本项目预估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元(含税)。

1.4合同签订:

(1)本项目为框架比选,以上预估业务量为暂估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业务量以比选人下发订单为准,业务量调整的风险由中选人承担,参选人参选时须考虑风险。
(2)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一次公布车辆评估服务采购结果为止,预计采购期为1年。如框架合同到期后本项目采购额度未执行完毕,则本框架采购合同继续有效。

1.5采购范围:为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0辆车进行评估并出具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车辆评估服务费为人民币500元/辆,参选人含税单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代理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1.1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1.2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2.1.3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承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2.3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要求:

(1)要求至少1人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证四级及以上证书,至少1人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证三级证书。备注:一人持多本证书的,以证书等级最高计列。

(2)要求至少2人具备资产评估师。

备注:(1)和(2)满足任意一项即可。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三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4日。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5楼招标中心。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交费方式:银行转账(售出不退),转账时备注“XX项目文件费”。

开户名称【广西通信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10 6020 0013 0003 2034 0】

4.6邮件报名者请于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向比选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xtfzb@189.cn)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扫描件与可编辑版本;

(4)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签字扫描件;

(5)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

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满足要求的材料后,并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比选文件。报名邮件发送后或发送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比选文件的请致电0771-2419331蒙女士确认。

4.7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潜在参选人承担。

4.8获取比选文件注意事项:文件费未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未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发送报名邮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本项目参选。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导致逾期到账或邮件系统原因导致报名邮件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成功的风险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1年7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5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数智云采网(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广西通信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1:陈志勇 电话:18078197136电子邮件:chenzhiyong.gx@chinaccs.cn

联系人2:林妘 电话:15578081736电子邮件:ly15578081736@163.com

购买比选文件联系人:蒙女士 0771-2419331 gxtfzb@189.cn

比选代理机构:广西通信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7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评估 车辆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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