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标】平原县应急管理局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电子标】平原县应急管理局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原县应急管理局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平原县应急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德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09日15:3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7月20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平原县应急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旭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平原县应急管理局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实施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商或销售商;(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5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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