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关于锦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关于锦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需进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空间规划成果、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性,单位于2021年6月30日对拟采用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相关内容如下:
一、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张志刚 | 江苏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 高级工程师 | 测绘 |
郭小平 | 苏州市建筑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测绘 |
王瑞武 | 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测绘 |
王峰 | 苏州市姑苏区住建委 | 高级工程师 | 测绘 |
贾健 |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法律 |
二、采购项目介绍: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要求,今后将形成由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目前,《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张家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已相继启动,更加强调全域一盘棋的发展理念,以生态优先实现绿色发展,自上而下规划意图层层传导,划定全市域三线三区,实施沿江保护性开发。冶金工业园(锦丰镇)需要从发展定位出发,协调上位规划,在本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的刚性管控内容,并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对上位规划提出相应反馈,编制《锦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锦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含空间规划成果、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报审服务。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玖拾伍万元整(¥*******.00)。
三、专家论证意见:
按照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精神,苏州市、张家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工作已经相继开展。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张家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工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涉及到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的多项指标,且要保证多规合一、全域一盘棋。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晓以上这些指标。对锦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张家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所需把握的内容衔接、延续具有不可替代性。经论证小组讨论,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对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之条件的界定。
因此,本项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开展,并由唯一供应商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新村一号。
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21年7月21日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人员联系:
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徐 萍 联系电话:****-********
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杜闻瑾 联系电话:****-******** 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021年7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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