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人民政府机关西翟庄镇崔贺路、杨东路、胡庄子路道路挖补工程(项目编号:TJLB-2021-020)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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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西翟庄镇崔贺路、杨东路、胡庄子路道路挖补工程 (项目编号:TJLB-2021-02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翟庄镇崔贺路、杨东路、胡庄子路道路挖补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独静路与静文路交叉口东南200米水利局宿舍一排四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LB-2021-020
项目名称:西翟庄镇崔贺路、杨东路、胡庄子路道路挖补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0万元
最高限价:9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9696其他建筑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针对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7、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8、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9日 2021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独静路与静文路交叉口东南200米水利局宿舍一排四号二楼
方式::(1)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开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2)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3)不接受邮寄,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独静路与静文路交叉口东南200米水利局宿舍一排四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独静路与静文路交叉口东南200米水利局宿舍一排四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西翟庄村
联系方式:13662097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鲁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独静路与静文路交叉口东南200米水利局宿舍一排四号
联系方式:022-6892-6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中珍
电 话:022-6892-6822

天津市鲁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道路 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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