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直播电商节主播选品对接服务 招标公告

第二届直播电商节主播选品对接服务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辽宁省第二届直播电商节主播选品对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2021-07-09 至 2021-07-16
撰写单位: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辽宁省第二届直播电商节主播选品对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第二届直播电商节主播选品对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500-00278
项目名称:辽宁省第二届直播电商节主播选品对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做好前提对接各项筹备、组织召开对接大会、建立对接展示工作智能系统,为2周的辽宁省第二届直播电商节提供技术支撑与综合服务。

(二)产品与参加单位范围

1.完成面向全国不少于20个以上省区(或直辖市)产品生产商或供应商等相关机构参加本届电商节选品对接活动;

2.辽宁省15个城市(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对接送选产品生产商、供应商全覆盖;参加对接选品的直播电商从业机构(或MCN)、传媒公司、主播全覆盖。

(三)产品集结指标

1.汇聚集结参加本届电商节的SKU总数不少于20000。

2.产品种类覆盖且不限于食品酒饮、生鲜油米、服装鞋帽、女装童品、洗护清理、办公用品、数码电脑、家居家装、旅行生活、钟表珠宝、工艺美术、医药保健、鲜花礼品、户外运动、图书文娱、汽车生活等不少于10个品类。

3.其中辽宁本地产品SKU不少于2000,每个城市提交对接本市或辽宁省内产品不少于50个SKU(编制任务表)

(四)产品集结活动

1.编制产品对接、集结组织方案,配置专业团队、装备,建立兼具产品集结展示、链接、统计、呈现功能的智能工具(小程序、公众号或APP)。

2.按照经甲方确认场地(沈阳国际展览中心或以上级别展馆)筹备并组织产品对接大会。举办线上对接准备会,参会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直播机构或相关单位、主播等不少于1000家(人),观看流量不少于100万人次;线下对接大会参会企业或供应商、直播机构不少于500家,支持网红或主播粉丝量不小于4000万,线上观众不少于200万人次。

3.电商节期间,为省、各市地及参加活动的机构、主播提供全程实时数据统计智能跟踪、展示(界面、报表);安装并运营电商节主会场数据实时播放屏幕(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4.负责产品集结大会参会人员、机构和领导的接待组织,包括组织电商节产品对接筹备会2次,与产品对接线下会议同时举办直播电商论坛会或专题研讨会2场(会址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或以上级别展场地,含邀请知名专家、机构或主播等参加论坛发言交流,印发论坛手册)。

5.落实全媒体发布任务(知名媒体不少于20家),并做好通稿撰文等发布提示内容。

6.产品集结与对接服务有能力支撑在出现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势下及时调整方案、保证安全运转,按要求落实工作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9日至2021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以U 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华府新天地C4座6层。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以U 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华府新天地C4座6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单位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发送至lnjxztb@163.com邮箱。
(二)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投标单位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单位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三)投标单位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提交最终报价的;
(2)因投标单位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单位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锁和二次报价。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地址: 辽宁省沈抚新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2号1-6-7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jxztb@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8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雪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电商节 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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