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采购172辆游览观光车项目招标公告

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采购172辆游览观光车项目招标公告

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采购172辆游览观光车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采购172辆游览观光车项目设备采购,招标人为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1、采购电动观光车172辆;2、采购人已经使用10年的125辆电动观光车(其中23座105辆,14座20辆)折旧出售给中标单位,出售的旧车资金抵扣新采购电动观光车资金125辆。
2.2 招标范围:
1、采购电动观光车172辆;2、采购人已经使用10年的125辆电动观光车(其中23座105辆,14座20辆)折旧出售给中标单位,出售的旧车资金抵扣新采购电动观光车资金125辆。
2.3 总投资:2864万元
招标规模:28640000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
2.5 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1)交货期:计划分3批交货,第1批交货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前,交货数量为23座电动游览车60辆,14座电动游览车10辆,8座电动巡逻车11辆,2座电动平板货车1辆;第2批交货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交货数量为23座电动游览车50辆;第3批交货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前,交货数量23座电动游览车40辆;每批货物均需安装调试到位。
(2)交货地点:石林风景区游客接待中心。
(3)质保期:整车质保一年(经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3.5.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5.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提供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5.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5.5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①作为生产制造厂商:须具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改造、修理)),许可证内须包含所投产品车型。②作为经销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品牌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书,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改造、修理)),许可证内须包含所投产品车型。(注:同一品牌产品仅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
(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4)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厂商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7-09 16:07至2021-07-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8-03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1)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kmggzy.com/,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前签到后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按照《昆明市网上开标投标人操作流程》(登陆http://www.kmggzy.com下载)的要求,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进行网上解密投标文件。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名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石林风景区游客接待中心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招标代理联系人:夏老师、蒋老师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7710576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456352213095318689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石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74680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观光车 游览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