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芷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 TPPCG(2013)159
招标机构: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开标时间: [待定]
招标内容:
芷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芷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怀发改投资[2013]96号文核准。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芷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TPPCG(2013)159
建设地点:芷江县
建设规模: 4433平方米
投资规模: 约931万元
质量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要求工期:按国家定额工期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注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无在建工程;
3.1.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5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系检察系统安全建设工程,报名单位须通过甲方(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其合同履约能力和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9月2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到芷江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①公告报名期间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②营业执照;③税务登记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企业资质证书;⑥安全生产许可证;⑦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最近6个月,下同);⑧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社保证明,安全员证、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社保证明,①——⑧项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锦溪北路77号)领取招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芷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4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6*****989
招 标 人: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龙女士
联系电话: 138*****0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锦溪北路77号3楼(市总工会斜对面)
联 系 人:申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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