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采油厂2021年仪器仪表采购项目

第十一采油厂2021年仪器仪表采购项目

第十一采油厂2021年仪器仪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A602-WZ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一采油厂2021年仪器仪表采购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预计采购金额218.897万元,招标采购物资包括轻烃厂投运、设备购置仪器仪表共计 27 项 46 套: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2实施或交货地点:第十一采油厂生产区域,具体按照第十一采油厂送货确认单要求

2.3交货期或价格有效期:此次招标确定的单价有效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若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将此标段内物资调整为一级、二级集中采购物资,则自动终止此次招标结果)

2.4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本次招标中的物料描述及技术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所列型号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同等价位及接口尺寸能够满足现场配件维修更换要求的产品。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现场安装、调试等

2.5售后服务:详见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提供2020年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财务审计报告;(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三表一附注);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5月31日)标的物(化验仪器)的供货业绩(附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查询截图);

3.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3.6.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7102021715日: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潜在投标人在平台注册后向energyahead@cnpc.com.cn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建议于 202172818前(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729日09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8.1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8.2 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8.3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8.4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详见第六章投标保证金提交截图格式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请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西安分公司

地 址:

地 址: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朝阳二路长庆石化小区招标中心

联 系 人:

联 系 人:刘栋、张旭莉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hld@cnpc.com.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仪器仪表 第十一采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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