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中学通勤用车服务分包一招标公告

第十四中学通勤用车服务分包一招标公告

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通勤用车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nbsp&nbsp受 西宁市第十四中学委托,拟对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通勤用车服务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塞特竞磋(服务)2021-015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通勤用车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906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3.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4、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5、磋商供应商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车客运)。
公告发布时间
2021-07-09 17:15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1-07-12 至 2021-07-16 上午09:00-11:30和下午13: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或邮箱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2楼12208A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和购买标书电子回执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保证金信息
分包编号:青海塞特竞磋(服务)2021-015-1
分包名称: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通勤用车服务 分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7-20 09:30
开标时间
2021-07-20 0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2楼12208A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西宁市第十四中学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贵南路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塞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2楼12208A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广场支行
收款人
青海塞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西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青海塞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7-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包 用车 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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