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办公电梯与安装(三次)招标公告
中铁办公电梯与安装(三次)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中铁办公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三次) 招标编号:【2021】ZB-008-CDGC008-2 1.招标条件1.1乌鲁木齐中铁天圆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修建乌鲁木齐市中铁办公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电梯供货、安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 招标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正版);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正版); 1.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3.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3.5《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发改委2017年10号令); 1.3.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铁股份采购[2016]44号); 1.3.7《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16]70号); 1.3.8《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中铁城投物设[2018]7号); 1.3.9乌鲁木齐市中铁办公项目立项批文; 1.3.10乌鲁木齐市中铁办公项目设计图纸; 1.3.11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中铁办公项目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片区内 工程名称:乌鲁木齐市中铁办公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 工程概况:乌鲁木齐市中铁办公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片区内。占地面积约7.6亩,总建筑面积约2.78万m2,其中地上约2.04万m2,地下约0.74万m2。 招标范围:乌鲁木齐市中铁办公项目9台垂直电梯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内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含卸装)、仓储、前期土建跟踪、安装、调试、验收、2年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具体数量详见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所招标的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有能力完成招标范围要求的电梯制造商,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三证合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本次只接受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参加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或3000万美元(汇率按发标日当期汇率计算)。 3.3申请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备查)。 3.4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体系证书;提供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备查)。 3.5生产及安装厂家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验原件),作为资格后审的依据。 3.6近三年(2018年至今)在全国地区至少三个类似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单个商业项目电梯不少于40台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合同清单及合同主要部分(提供能显示合同的标的和数量的合同,已完工合同应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颁发的设备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7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2020年)财务状态未连续亏损。电梯品牌制造厂家连续三年每年电梯营业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投标时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法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8投标人必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具有分公司并取得安装维修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 3.9投标产品近三年在中国使用过程中未出现在产品质量保质期内因产品质量致人死亡的安全事故。(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如实说明,采购人保留追查的权利)。 3.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乌鲁木齐市政府及中国中铁市场禁入期内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标段,选中标段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供应商,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4日下午17:00,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http://www.crecgec.com/)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 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 14日下午17:00,根据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招标服务代理单位提供的账户: 开户名称: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二)可编辑版及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0@qq.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填写正确标书费开票信息(如填写错误,购买人自行负责),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于标书售卖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标段响应、汇入标书费、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完成响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可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第一次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本次参与不再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向投标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特别提醒:请按实际金额汇款,如因多汇款或错误汇款导致的退款流程漫长,后果自负。 4.6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东段377号中铁卓越中心裙楼2楼开标室(由宁波路东段路旁入口处至二楼)。递交纸质版标书前将电子版标书上传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逾期未上传可能影响线下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报价的,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联系方式招 标 人:乌鲁木齐中铁天圆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翔路268号南湖港湾小区物业楼2楼 联 系 人:蔡 工 电 话:***-******** 招标承办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816室 联 系 人:彭 工 电 话:189*****686(技术)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联系人:周工 冯工 电 话:181*****496(商务)、134*****200(商务) 邮 箱:********0@qq.com 乌鲁木齐中铁天圆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 附件1 : 乌鲁木齐市中铁办公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清单
附件2: 投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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