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体系救护车招标公告

急救体系救护车招标公告



湖南省卫生厅农村急救体系救护车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南省卫生厅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农村急救体系救护车采购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卫生厅农村急救体系救护车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3G]0735号
委托代理编号:HNSZZFCG—2013P—0531号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用途:为卫生系统农村急救体系配备

包号
品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标包预算(万元)
样车
1
救护车(汽油)
150
3750
★须提供
2
救护车(柴油)
58
1450
★须提供

征求意见的事项、内容及意见反馈期限:
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对后附内容(投标人资格、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综合评分表)提出自己的书面建议,书面建议需按逐条对应提出。
2、书面意见(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9月4日16时前将提交我中心。
采购人:湖南省卫生厅
地 址:长沙市湘雅路30号
联系人:孙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
联系人:阎永逵 电话:****-********
2013年8 月30日


附件: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审合格);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④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①若汽车改装企业投标,需提供汽车改装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若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其代理经销、或代理投标标的、或为投标标的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二、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第一节 技术要求
一、项目采购清单
包号 品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标包预算
(万元) 样车
1 救护车(汽油) 辆 150 3750 ★须提供
2 救护车(柴油) 辆 58 1450 ★须提供
二、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一、二包参数一样仅燃油类型不同)
1、最高时速(km/h)≥120
2、驱动方式:前置后驱。
3、总质量(kg)≥3300
4、车身结构:承载式车身
5、整车外形尺寸参数:
5.1、总长≥5400mm
5.2、总宽≥1900mm
5.3、总高≥2500mm
6、医疗舱内空间:
6.1、长≥3000mm
6.2、宽≥1700mm
6.3、高≥1650mm
7、乘员人数 5-9人。
6、轴距 ≥3300mm。
9、最小转弯半径 ≤7m。
10、排量(L)≥2.2。
11、燃油种类 :汽油或柴油,油耗<10升/100公里
12、额定功率(Kw)≥90。
13、发电机:发电机发电量≥110A。
14、制动型式:前盘后鼓。
15、转向型式:齿轮齿条、动力转向。
16、排放标准:国Ⅳ。
17、最小离地间隙(mm)≥165。
18、燃油箱容量(L)≥65。
19、空调、暖风系统:空调总功率≥8000大卡,独立控制。前后冷风和暖风均能独立控制。
20、救护车的车身外表颜色主要为白色、红色。
21、警示灯:车顶前部安装一套蓝色长排八爆闪灯警报器总成,车顶两侧及尾部分别安装至少两只方形蓝色爆闪灯。
22、医疗舱车门:
22.1、医疗舱右侧设置带可推拉玻璃窗的侧滑门,以便人员进出车辆。
22.2、医疗舱后尾门为对开式,可开启成180°,便于担架床上下。
23、内饰:车厢内结构及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GB8410-1994《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的要求。医疗舱内饰应光滑、平整,材料应防水、防腐,易清洗。医用地板材料具有:防霉、防菌、防静电、易清洗、易消毒,抗老化、无异味、无毒、安全性强等优点(以上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检验报告)。
24、医疗器械柜系统:整车分隔为独立的驾驶舱和医疗舱,隔板上安装固定玻璃观察窗(要求为钢化玻璃),尺寸≥800mm×400mm(长×高)。在医疗舱左侧设有组合医疗器械柜及氧气柜,柜内有氧气操作系统和急救呼吸机、除颤仪、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设备放置空间,氧气柜尺寸为≥480mm ×350mm×1400mm(长×宽×高),组合医疗器械柜尺寸为≥2300mm×350mm×600mm(长×宽×高),且与氧气柜连接,组合医疗器械柜带推拉窗,推拉窗尺寸为≥800mm×200mm(长×高)。
25、驾驶室与医疗仓安装对讲系统。
26、护理、陪护位置:中隔板及担架之间安装朝向病员的单人护理皮座椅、在医疗舱右侧设有三只朝前的单人陪护座椅,并需配安全带。
27、急救专用供电系统:车辆启动时,可输出220V/50Hz电源。配1000W正弦波逆变电源,可供精密医疗设备使用及车内所有电源供电。在相应的位置设置了12V及220V电源插座4个以上。
28、担架及器械:应配备铝合金自动上车担架,并配置担架上下车不锈钢辅助导板及车上锁止装置,无需转。车顶应安装一套导轨式输液支架,承重5KG。
29、氧气系统:
29.1、应配备两只10L医用氧气瓶。
29.2、氧气管道需采用铜管路预埋,采用专用氧气输出控制系统,对氧气输出集中管理,系统控制面板集成减压阀控制、显示表、截止阀控制等,可数秒钟内快速实现一个车载氧气瓶切换到另一个车载氧气瓶,且切换时可不间断供氧。
29.3、需配置氧气终端,终端结构采用适合车辆运行环境的两级自锁结构。并配置即插即用湿化瓶、呼吸机氧气快速接口。
30、换气系统:
30.1、上置式强排风,并可将车外新鲜空气吸入,双向换气。
30.2、车厢内换气次数>20次/小时
31、紫外线消毒系统:
31.1、灯管采用车船专用阴极紫外线消毒灯管,功率≥30W。
31.2、紫外线消毒灯配延时开关总成,电源开启后,延时1分钟紫外线消毒灯点亮,工作30分钟后,紫外线消毒灯自动熄灭。
32、照明系统:
32.1、在医疗舱顶部应设有照明灯2只。
32.2、在医疗舱应有1只手术小射灯,可方便医务人员在对操作区加强光线。
33、安全级辅助装置:
33.1医疗舱内应设软包,内部表面应无尖锐的物体,所有医疗设备的挂钩、托架应紧贴舱壁及台面安装,或设有保护措施。
33.2在医疗舱顶部需有安全扶手,可方便医务人员行车下的行走安全。
33.3车尾应安装一套中部可折叠的铝合金上车踏板。
33.4在医疗舱及驾驶舱各提供一套灭火器及固定支架。
34、配置电动吸引器一套。
三、项目其它技术要求:
1、各投标商在投标时需提供宣传彩图。
2、除上述特殊装备要求外,投标车型的一般装备要求不能低于标准配置,计算在投标价格在内的选购件应列出清单,说明产地、价格、材料等。
3、中标单位需免费提供20升汽油或柴油。
4、中标单位所供车辆必须为商品车(里程表数不超过30KM)。
5、所供车辆的漆面必须是原厂漆面,应清洁光亮,不得有脱漆、划痕和瘪凹。
6、车辆内部的座椅及其它内饰件应完整清洁,不得有划伤、污点,使用时应方便灵活。
7、车辆内、外部的灯光应齐全、有效;空调、音响应完好无损,效果应达到国家标准。
8、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有异常响声,制动、转向应灵活、有效;汽车的动力性能和经济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9、投标人应主动协助使用方对车辆进行检验,查验发动机号、底盘号,交付所有证件、工具和主、副钥匙。

第二节 商务要求
1、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投标人负全责。
2、投标人应帮助使用方免费办理汽车市内移动证或临时牌照。
3、投标人应主动协助使用方做好新车的组合保养;车辆发生故障时,投标人应主动与生产厂家联系解决索赔问题。
4、质量保证: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车辆(包括零部件)必须是全新的,备件和工具齐全,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检测标准以及该车辆的出厂标准;车辆必须具有的高可靠性,能稳定连续地工作。
5、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零部件发生丢失和损坏,投标人应主动协助使用方按优惠价格提供原厂生产的优质零部件。
6、投标人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投标人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人具备汽车改装企业资质或授权,投标人所投救护车必须是工信部已公告的产品,开标时提供公告批次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家公章,并提供该公告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
8、投标人开标时提供产品的3C证书以及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9、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交详细改装设计方案说明,包括:总体布置图、相关产品图片、设计说明。
10、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改装达标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

三、 综合评分表

综合评分法
采购项目定标方式
分包定标
综合评分表
评审因素
计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F1)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程度
10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计10分,一般商务条款( 非“★”条款)每偏离一项扣0.5分 ;如应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
财务状况
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文件中只需提供上述报告中的审计结论意见书及资产负债表、损益利润分配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原件备查。未提交相关审计报告的本项计0分。
5
资产负债率(B)
计算公式:
年末负债总额
×100%=B
年末资产总额
B<50%:得5分
50%≤B<60%:得4分
60%≤B<70%:得3分
B≥70%: 得2分
5
净资产收益率(C)
计算公式:
净利润
×100%=C
1/2(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
C>10%: 得5分
0<C≤10%:得3分
C≤0: 得1分
注册资金
6
制造商(或改装企业)注册资金少于1亿元的计3分, 1亿元(含)~2亿元的计4.5分,2亿元(含)以上的计6分,其他不计分。(提供制造商或改装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没提供制造商或改装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此栏不计分)。
质量保证
20
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质保期时间或里程,给予排名,排名第一的计20分,第二的计15分第三的计10分,其他计5分。
5
投标产品有国家节能环保部门认可的节能技术的计5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没有不计分。
售后服务机构
24
制造商或改装企业在湖南省内建有或委托形式建立1年以上的售后服务机构,14个市州均有的计24分,每少一个市州扣3分,扣完为止。
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清单(含名称、服务点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协议或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影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计分。
售后服务
1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及完善程度分档计分:优计10分,良计8分,一般计6分,其他计4分。没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的不计分。
品牌销售业绩
15
提供制造商或改装企业自201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国境内(只限最终用户)所投车辆品牌(限投标品牌,限本次投标型号)单个合同中标数量不少于50台.每份合同计3分,计满15分为止。
注:投标人须提供2011年以来主要销售业绩清单及合同复印件,没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不予相应计分。
技术部分(F2)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
40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计40分,一般技术条款( 非“★”条款)每偏离一项扣2分 ;如应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
车辆配置
10
根据所投车辆发动机功率、扭矩、排放综合性能、底盘、厢体容积大小等分档计分,优计10分,良计6分,一般计2分。
性能
10
根据所投车辆操控性、安全性、环保性、通过性、舱体空间等因素分档计分,优计10分,良计6分,一般计2分。
人性化设计
10
根据所投车辆的外观、内饰、座椅功能、防盗系统等因素分档计分,优计10分,良计6分,一般计2分。
样车评分
30
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提供的样车进行查验,并根据样车的实际效果、操作及外观进行分四档,第一档计30分,第二档计22分,第三档计14分,第四档计6分。
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产品,不是清单内的产品,此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
×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
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
报价(F3)
投标报价
100
投标报价调整(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此仅限于中小企业产品,不是中小企业产品,此条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1支持中小企业政府发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6%,中型企业产品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3%
注:如整包投标,整包某一品目为中小企业产品,只对其品目中小企业产品报价折扣,合计到投标报价总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此栏中的计分因素“投标报价”为依据政策调整后的投标报价。
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是清单内的产品,此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
×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
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报价加分,并合计到价格最终得分。
评委评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每包各1名
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
一、按照财政部第18号令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和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二章第2.4项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计算方法具体解释:
1、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其的评标的算术平均值;
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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