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定点采购服务询价公告(第二次)
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定点采购服务询价公告(第二次)
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现对办公电子耗材、办公文具、本部办公区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供应商定点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本次№A标段选择2个定点供应商,№B标段选择1个定点供应商。现对响应且符合本公告设置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公开询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请按以下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报名。具体如下:
一、 货物需求:
№A: 办公电子耗材采购包含:复印机硒鼓配件,电脑、笔记本电脑主板、显卡、硬盘、内存条,打印机墨粉、硒鼓、纸张,路由器,移动硬盘,U盘等,详见货物需求表。
№B:本部办公区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包含:水电安装、电器维修、五金配件维修、等日常零星修缮,详见需求表。
二、资格要求:
1、№A、№B标段报价人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的供应商,),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成立满二年及以上。
2、№B标段上岗人员须具有合法有效上岗资质(低压电工证、一级高空作业证等),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3、№A、№B标段报价人须具备实体销售商店(须提供实体门店含有招牌的照片及其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报价人须在供货、配送分发完成后按采购物品需求表一一对应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服务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四、报价要求:
1、供货商必须列出所报货物的具体配置,可选择附上货物图片。供货商根据我方要求的品牌、配置进行最低报价。报价文件及所提供的货物参数及配置等须达到询价文件要求,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每项物品只能根据询价人要求的品牌和参数配置中的一个品牌行报价,不能多品牌报。报价需注明物品的保修期限。
2、在满足询价人配置需求情况下,№A、№B标段所有单品的单价合计数最低者中标。№A评标结果排名第1名、第2名单位作为中标单位,第2名报价单位中标价按第1名中标最低价响应,如第2名报价单位未响应的,则顺延至第3名,以此类推;如同时出现三家以上最低价相同报价,则按递交报价文件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
3、报价包括货物价、运费、安装调试费、税费等直到询价人正常使用为止的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询价人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4、未按要求提供货物的,按合同条款处理。
五、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质量保证:
1、供应商所报价物品必须是全国联保原厂正货,经检验合格的,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供应商保证所提供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及询价文件要求。投标货物性能、技术要求低于国家强制标准的,应依据国家强制标准及询价文件要求执行。
3、合同期内一经发现所供货物与合同要求不一致,本项目询价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且3年内不允许参加我公司投标,且让中标方赔偿发生的一切损失。
七、售后服务要求:
№A标段:
1、本次采购服务为按需采购,日常送货时间<3个工作小时,未按要求提供货物的,按合同条款处理;
2、工作日设备停机时间(自报修至设备修复)< 3个工作小时,节假日停机时间< 6小时;
3、投标单位须有固定维护团队,且维护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该团队技术人员工作经验不得小于2年(提供连续截止目前半年以上社保证明),未能提供证明的,按无效标处理;
4、报价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应不低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的基础承诺。未按承诺服务的按合同条款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5、报价人签订配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详见附件)。
№B标段:
1、本次采购服务为按需采购;
2、报修反应时间
①供水、供电等影响正常生活紧急情况,报修反应时间(自报修起至故障地点)< 0.5小时,未按要求提服务的,按合同条款处理;
②节假日和除紧急情况外,报修反应时间(自报修起至故障地点)< 2个小时,未按要求提服务的,按合同条款处理;
3、报价人实体店距离询价人驻地(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不得超过10千米(以高德地图导航的驾车路线距离为依据),不满足的,按无效标处理;
4、报价人签订配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详见附件)。
八、各标段单品的上限控制单价及总价:
A标: 144 项单品上限控制单价合计人民币:63575.50元,1年上限控制总价人民币: 143100 元,上限控制单价和总价详见附件。
B标: 385 项单品上限控制单价合计人民币: 54510.00元,上限控制总价人民币: 160000元,上限控制单价和总价详见附件。
各标段报价人单价投标任意一项高出询价人设置的上限控制单价总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九、交货时间:№A、№B标段均以售后服务时间为准,未按要求送货的按合同处理。
十、询价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 7月1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南宁收费站旁)办公楼4楼41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员工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同时请向询价人提交上述证件、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询价文件。
十一、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0日北京时间10:00。请各报价人必须在2021年7月20日北京时间9:30时至10:00内将报价文件送交至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南宁收费站旁)办公楼3楼会议室(经办人提供经办人身份证)。询价人定于报价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2、报价文件的密封: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分单独标段密封,报价文件每个标段1份。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xjttzjt.com)、《广西交投宏冠咨询有限公司》(http:// www.hgecc.com.cn/)和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OA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询 价 人: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延长线188号办公楼4楼413室
邮 编: 530000
邮 箱: nngsqgbzb@163.com
电 话: ****-*******、****-*******(传真)
联 系 人:黄女士
十四、监督机构:
南宁运营公司党群人事部,电话: 0771—*******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办公楼3楼
邮 编:530022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
标签: 定点采购 运营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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