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配套耗材(二)拟采用 招标公告
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配套耗材(二)拟采用 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焦作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配套耗材项目(二)
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我站开展血液核酸检测项目,使用经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集中采购的上海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核酸试剂(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971号-CZ,合同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971-2),在使用该核酸检测试剂的同时,需使用等人份的配套耗材。每人份耗材拟采购价3.94元。
项目预算:人民币257203.2元(大写:贰拾伍万柒仟贰佰零叁元贰角)
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单位使用的上海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核酸试剂,只能与原厂生产的耗材相匹配使用,郑州飞龙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是上海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唯一授权的试剂配套耗材的经销商,配套耗材是血液核酸检测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申请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名称:郑州飞龙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国槐街8号火炬大厦A1502室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许昭旭 | 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 | 工程师 | 详见附件 |
张幸春 | 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 | 工程师 | 详见附件 |
申启东 | 焦作市人民医院 | 工程师 | 详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15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15日(北京时间)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递交至焦作市中心血站,逾期不予受理。
七、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中心血站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焦作市普济路北
联系电话:135*****321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中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焦作人力资源双创大厦209室
联系电话:135*****511
焦作市中心血站
2021年7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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