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枫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梅岭压缩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仙游县枫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梅岭压缩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梅岭压缩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液压机械/其他液压机械 | ||
采购单位 | 仙游县枫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仙游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09日18: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09日至2021年08月0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02日10:00 | ||
开标地点 |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 ||
预算金额 | ¥2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黄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006 | ||
采购单位 | 仙游县枫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枫亭西路2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 180*****0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黄 185*****006 |
项目概况
梅岭压缩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一十【2021】采购07058
项目名称:梅岭压缩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梅岭压缩设备采购 | 否 | 一批 | 210000.00元 | 210000.00元 | 2100.00元 |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位置。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等合法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1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4.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4.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4.1.1)(4.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4.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5.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5.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5.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5.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5.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6.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6.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6.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的书面声明。(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9日至2021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方式: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需签章;法人本人来的无需提供)、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邮寄报名:即投标人用邮箱或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发送到我司邮箱fjys10@163.com),我司通过邮箱将电子文档标书发给投标人。
售价:¥1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邮箱:fjys10@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仙游县枫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枫亭西路216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180*****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小黄 185*****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185*****00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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