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站枢纽安全风险辨识评价项目比选公告

雄安站枢纽安全风险辨识评价项目比选公告

雄安站枢纽安全风险辨识评价项目比选公告

雄安站枢纽安全风险辨识评价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站枢纽安全风险辨识评价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保障乘客安全,系统排查雄安站枢纽安全风险点,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第三方机构对雄安站枢纽的安全问题做全面的梳理和体检,形成提升方案并逐项落实,提升雄安站人防、物防、技防水平,确保运营安全。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对雄安站枢纽做安全风险辨识评价,评价范围为:雄安站大巴车场、出租车场、公交车场、社会车车场、城市通廊、光谷、周边道路(不包含市政道路)、南北CEC车场、西广场及地下区域等开放运营区域及办公区、食堂、功能性辅房等支持区。辨识内容为:雄安站枢纽运营管理制度、异常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及流程、消防安全、现场车辆运行流线、人员流线、现场安防措施、反恐措施等。

2.2成果要求:依照双控体系建立实施标准对雄安站安全风险进行梳理,形成风险点清单、风险分布四色图、风险告知牌;针对风险点提出可实施的整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的整改措施,明确采取整改措施所需的设备设施、人员投入清单,并详细测算各项费用等,最终形成《雄安站枢纽安全风险辨识评价报告》。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4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5 质量标准:良好。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供应商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供应商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供应商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供应商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供应商应具有的专项资格、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

(1)专项资格要求: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内至少具有一项安全风险评价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安全评价师资格且为高级及以上工程师。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本次比选(接受/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要求:不接受_。

3.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或不补偿)

3.5 其他要求:/_。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4.2文件下载:2021年 7月 12日09:00至 2021年 7月 14日18:00。下载方式:系统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文件下载成功即视为报名。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_2021__年_7__月__16_日_9_时__30_分,递交方式为供应商登陆中国雄安集团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各自账号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命名统一采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格式。供应商需提交2份完整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无公章word格式(图纸除外),一份盖公章扫描PDF格式,无公章word文件与盖公章扫描PDF不一致时,以PDF版为准】,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上发布。

7.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信路6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77*****076

采购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F\9F

联系人:解婉莹、吕超、王雪纯、亢宝

电话:********593/1/2/4

邮箱:xiongan@cntcitc.com.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价 风险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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