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油田工程技术服务(页岩油)招标公告
大港油田工程技术服务(页岩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GYT-2021-0632
本服务招标项目已由以DGYT-2021-0632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根据集团公司市场营销会等有关会议精神,现拟进入大港油田工程技术服务(页岩油项目)的服务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1)标段一:对新钻井进行钻前、钻井、压裂、试油、钻塞下泵等全过程工程或其中某一单项工程技术服务,以及服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详见附件一。本项目投标人应派1部钻机和1套压裂车组及相应队伍。
(2)标段二:对疑难井、套变井及低产低效井进行大修、措施等施工作业,使其恢复生产或按地质要求进行弃置封井 。本项目投标人应派2支大修作业动力及相应队伍。
3. 服务期限:自入围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三年。
4.施工地点: 招标人指定施工地点(天津滨海新区地区、河北沧州地区)
5. 质量要求:符合大港油田公司相关标准和规定,标段一详见附件二,标段二详见附件三。
6.其他要求:
(1)按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服从招标人现场施工组织管理和质量、安全、环保、井控、防疫督查;
(2)提供的施工作业资料应当准确、齐全、清晰、规范、整洁,便于存档;
(3)油管、套管、采油树井口须在中石油集团准入的甲级供应商中购置,中标人所使用的钻井试油压裂工具、井控装备以及采购的其它物资须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并提供相应的生产、出厂检验合格证。
7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标段一:
(1)标准井钻井主要技术要求
采用单井或平台式钻井施工方式,进尺6000m,水平段长2000m,主体采用三开井身结构,套管固井完井,钻井液采用不落地处理技术。详见附件四。
(2)标准井试油主要技术要求
主体采用可溶桥塞联作分段射孔试油技术,利用连续油管带压实施钻塞、探冲砂以及下泵等作业。详见附件四。
(3)标准井压裂主要技术要求
采用全程滑溜水体积压裂技术,单井总液量60000方,支撑剂5000方,以石英砂(80%)和陶粒组合为主;压裂单段长度75m;压裂过程中进行裂缝监测。详见附件四。
标段二:
(1)施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井筒找漏、堵漏作业,套管补贴、涨套、取换套等套管修复作业,井筒内落鱼打捞、解卡作业,井筒内打水泥塞等作业。
(2)作业能力
大修作业井架及提升系统应具备6000m及以上的施工作业能力。能满足6000m井深井筒内任意位置钻塞、解卡、打捞、找堵漏、套管修复等施工作业需求。
(3)修复要求
井筒修复后能满足射孔、钻塞、体积压裂等需求,套管内径不小于114.3mm,套管承压不低于137.1MPa。
注:具体工作量以单井地质方案为准。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标段一: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中需明确联合体主体和其构成。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①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同时以上证书认证范围要符合本项目要求;
③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配套明细表及设备评估报告,主体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整体照片及出厂编号照片;
4. 设备要求:按第四部分“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标段一相关要求执行。相应井控设备须满足《大港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和《大港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要求。
5. 企业和队伍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符合本项目施工要求的不少于1部钻机和1套压裂车组及相应队伍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拟派队伍为后续实际施工队伍,人员与设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需经招标人确认方可变更;如后续业务量增加,拟派队伍无法满足项目实施需要时,新增队伍业务水平、设备性能、素质能力、工作业绩、QHSE表现等均不低于本次招标拟派队伍,设备与人员能力需经招标人确认后方有效。
6. 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入本项目包含钻井、压裂专业施工队伍所有人员有效的井控合格证、硫化氢证、HSE或QHSE证,特殊岗位须持证上岗,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配备专家团队协同招标人进行方案优化、实时跟踪、效果评价;
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石油天然气行业的施工业绩,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8-2020,以合同实际履行时间为准)有水平井钻井和压裂施工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发票或其他证明性材料;
8、承包要求:
本项目主体施工项目(钻井、压裂)不许分包。辅助施工项目如需专业分包,分包方应具有承担分包项目的中石油集团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和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队伍资质;分包项目须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方可分包;禁止分包方将其承包的项目再分包。
9.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积极配合招标人办理中石油集团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和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队伍资质(已具备中石油集团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和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队伍资质的投标人除外),中标人资质初审具体要求见附件五,若企业和队伍资质初审未通过,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
(2)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积极配合招标人办理市场准入(已办理准入的投标人和大港油田关联交易单位除外),否则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
(3)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队伍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招标人和其上级部门作业队伍相关制度及规定。
(4)投标人须承诺拟派的人员、设备、安全环保设施、技术力量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项目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人员、设备、安全环保设施、技术力量进行随时审查,对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设备、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装备和所提供的服务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具备随时提供现场服务的施工保障能力,在接收到招标人施工服务需求通知后,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提供服务;施工质量考核按照中石油集团和大港油田公司相关质量要求进行考核。
10.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服务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无涉及严重违约,无商业贿赂、重大诉讼等相关行为。
(2)QHSE要求:投标人拟派遣队伍不得发生过一般A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或环境突发事件,此项需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5)投标人不得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一经发现,情节严重的,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暂停或取消其在大港油田公司范围内市场准入、工程、服务项目投标等资格。
11.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没有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投标人失信分达到8分时,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标段二:
1.资质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同时以上证书认证范围要符合本项目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配套明细表及设备评估报告,主体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整体照片及出厂编号照片。
2.设备要求:按第四部分“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标段二相关要求执行。相应井控设备须满足《大港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要求。
3.企业和队伍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少于2支大修作业队伍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拟派队伍为后续实际施工队伍,人员与设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需经招标人确认方可变更;如后续业务量增加,拟派队伍无法满足项目实施需要时,新增队伍业务水平、设备性能、素质能力、工作业绩、QHSE表现等均不低于本次招标拟派队伍,设备与人员能力需经招标人确认后方有效。
4.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入本项目施工队伍所有人员有效的井控合格证、硫化氢证、HSE或QHSE证,特殊岗位须持证上岗,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配备专家团队协同招标人进行方案优化、实时跟踪、效果评价。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石油天然气行业的施工业绩,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8-2020,以合同实际履行时间为准)有包括但不限于井筒找漏、堵漏作业,套管补贴、涨套、取换套等套管修复作业,井筒内落鱼打捞、解卡作业,井筒内打水泥塞等施工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发票或其他证明性材料。
6.承包要求:主体施工项目(大修、措施)不许分包。辅助施工项目如需专业分包,分包方应具有承担分包项目的中石油集团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和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队伍资质;分包项目须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方可分包;禁止分包方将其承包的项目再分包。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积极配合招标人办理中石油集团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和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队伍资质(已具备中石油集团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和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队伍资质的投标人除外),中标人资质初审具体要求见附件六,若企业和队伍资质初审未通过,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
(2)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积极配合招标人办理市场准入(已办理准入的投标人和大港油田关联交易单位除外),否则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
(3)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队伍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招标人和其上级部门作业队伍相关制度及规定。
(4)投标人须承诺拟派的人员、设备、安全环保设施、技术力量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项目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人员、设备、安全环保设施、技术力量进行随时审查,对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设备、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装备和所提供的服务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具备随时提供现场服务的施工保障能力,在接收到招标人施工服务需求通知后,需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提供服务;施工质量考核按照中石油集团和大港油田公司相关质量要求进行考核。
8.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服务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无涉及严重违约,无商业贿赂、重大诉讼等相关行为。
(2)QHSE要求:投标人拟派遣队伍不得发生过一般A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或环境突发事件,此项需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5)投标人不得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一经发现,情节严重的,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暂停或取消其在大港油田公司范围内市场准入、工程、服务项目投标等资格。
9.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没有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投标人失信分达到8分时,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07月09 日至2021年07 月14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2.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并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办理U-key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或拨打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咨询电话。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 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开标时间: 2021年 07月 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不收取代理费。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邮编:300280
联系人:李慧杰王小媛邮箱:zxgsztb@163.com
电 话:***-********0 手机: 151*****406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物资装备处 联系电话:***-********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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