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果山大道(港城大道-青峰路)道路出新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花果山大道(港城大道-青峰路)道路出新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江苏润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项目花果山大道(港城大道-青峰路)道路出新绿化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连发改投发〔2013〕29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额 约5000万元。
连云港万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花果山大道(港城大道-青峰路)道路出新绿化工程施工
2.初步发包方案编号: LYGW********4
工程标段编号:LYGW********403
3.工程地点:花果山大道(港城大道-青峰路)
4.工程类型:园林绿化工程
5.建设内容:道路绿化、铺装等工程施工。
6.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
7.工程合同估算价: 约2500万元。
8.招标内容: 道路绿化、铺装等工程施工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资质。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
四、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为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一级及以上和项目经理资质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5、投标单位的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授权代理人资格审查、开标时【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打印的最近一年连续缴费的原始缴费清单,而非投标人自行打印社保盖章】。
6、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以上查询内容放在资格预审文件的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后,原件放正本,复印件放在副本中。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
(2)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投标。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及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原件)。
(3)本工程执行苏清欠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建工[2006]164号,连建管(2011)101号文精神;
(4)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5)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缴责任。
(6)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7)投标人必须于开标五天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8)本项目要求投标的项目经理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并在开标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在评标环节进行陈述及答辩。
注:本工程采用5.0网上系统报名,投标人自行完成各项查询(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和无犯罪行贿证明)工作,开标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否则后果自负。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办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报名。
网上投标报名时间:2013 年8 月 30 日0时0分至 2013 年 9月 3 日24时00分。
获取方式为报名成功后下载,费用100元。
网上报名成功后2天内,投标申请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企业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复印件(由社保部门打印的最近一年连续缴费的原始缴费清单,而非投标人自行打印社保盖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一套,须盖上单位公章。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 文件,投标人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专用电子光盘,投标人开标时勿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六、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七、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计分法。各评分因素分值为:
一、投标报价(70分)
(一)以经确定的C值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最高分;
(二)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最高分;投标报价每正偏离基准价1%,扣减0.5分,每负偏离1%,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三)基准价的确定: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基准价 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说明: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予以公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情况、人力资源使用计划2分:无配备和计划者不得分,满足基本配备要求得基本分1分,配备得当、计划合理者酌情加分,最高加1分;
(2)施工机具配备1分:无配备方案者不得分,满足基本配备要求者基本分0.5分,配备得当者酌情加分,最高加0.5分;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分:无措施者不得分,有措施且措施得力者酌情加分,最高加1分;
(4)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6分:施工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2分);土壤改良措施(1分);土建、铺装工程施工方法(1分);苗木的种植方案方法及保障措施(1分);植物放样的方法及保障措施(1分)。括号内分值为最高得分,评委可根据各单位投标书酌情给分。
(5)养护计划内容1分:养护计划齐全且合理者最多得1分,无养护计划内容不得分。(1分)
(6)修整、整形措施1分:措施合理者最多得1分,无措施者不得分。(1分)
(7)肥、水、杂草管理措施2分:有措施得1分,合理者最高加1分,无措施者不得分。(2分)
(8)病虫害管理措施2分:措施合理者得1分,措施优良者最高加1分,无措施者不得分。(2分)
(9)苗木补植措施2分:有措施得1分,措施合理者最高加1分,无措施者不得分。(2分)
(10)项目经理现场答辩。2分(其中陈述分值1分,答辩分值1分,
(要求拟报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参与答辩,项目经理不到场按废标处理)
注册建造师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并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为2分,其中陈述1分,答辩1分。评审要点及得分见附件2.
三、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
说明:(一)本项指标为扣分项目;
(二)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清单项目报价中不平衡报价的评价;
(三)投标清单项目单价的不平衡报价认定:投标人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与各有效投标价对应项目综合单价的平均值相比,偏差率小于等于-10%或大于等于+20%;
(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的数量和对投标总价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不平衡报价幅度进行评分:A=经评审后的其不平衡报价的所有合计金额/经评审的其投标总价金额×100%。
不平衡报价幅度(A) A≤10% 10%<A≤20% 20%<A≤30% A>30%
优 良 中 差
扣分值 0≤优<-1 -1≤良<-2 -2≤中<-3 -3≤差≤-4


四、投标人经历及业绩(8分)
(1)投标人业绩6分
2010年8月1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1个得2分,最多得6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2010年8月1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 承接过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说明: (1)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上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业绩的核定以提供的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所有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开标时一次性递交完整,评标过程再添加的无效。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等原件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五、信誉(2分)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和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
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本省行政区域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市行政区域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提供)分别出具的有无行贿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1)能提供并证明情况良好的得2分;
(2)无法提供证明的得0分;
(3)有行贿或不良记录的扣除2分。
在中标结果公示时由招标人根据连建监(2005)397号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查。
备注: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不良行为查询网址: http://www.lygcin.gov.cn/ 进入“建设市场主体不当行为公示 ”。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检察院负责查询;
注: 要求本外地一律自行查询,本地投标人在相关网站自行查询在建、不良行为,加该投标单位公章,并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代理)人可协助评委在交易中心对本地投标人在建、不良行为进行现场查询确认,如与投标人自行提供资料内容不符由评委会判定。
在中标公示时,由招标人根据连建监(2005)397号文件精神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问卷式调查。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 - 8- 30 到2013 - 9 - 3为止,本公告为第 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连云港万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新浦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家州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招标办310室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徐琢煜 025-96010
135*****040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543
138*****446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880
189*****523
广联达软件 江苏省内宋卫国
连云港郑磊 138*****345
138*****5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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