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第十八标段)招标公告
2013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第十八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3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的通知》内建科[2013]128号文件,兴安盟2013年度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889669.24平方米,现就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改造面积为686073.24平方米,共16个标段。其中:
内蒙古鑫泰集团突泉县鑫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八标段改造面积为:80091.2平方米;
2.2 资金来源:国家及自治区资金、地方匹配及自筹。
2.3 招标内容:外墙,屋面,门窗,单元门及楼道,室内采暖系统供热计量,室外管网及热源平衡的改造。
2.4 开、竣工日期:2013年9月23日-2014年8月31日
2.5 开标日期:2013年9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外墙保温施工技术能力的施工企业;
3.2 区外企业须先取得《外进施工企业备案证书》后,方可进行投标;
3.3 本项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13年 8月 30日至 2013年9月 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代理人,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须是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七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测放员)资格证书原件、安全员安全考核资格证B、C类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到兴安盟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文件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系方式及其它
招标人:突泉县住建局 (第十八标段)
联系人:齐德海
电 话:139*****919
兴安盟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104号
邮政编码:137400
电 话:****-*******
联系人:邱亚斌
招标代理: 兴安盟远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齐晓欢
电 话: 0482--******* 150*****008
地 址: 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共建巷23号
邮 编: 13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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