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客车列尾装置加装改造招标公告

铁路局客车列尾装置加装改造招标公告

武汉铁路局客车列尾装置加装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武铁设-车辆-1308-1-1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客车列尾装置加装改造(项目名称)已由武汉铁路局《关于对完善旅客列车列尾设施的批复》(武计改函[2013]1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所。本项目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武汉铁路局投资对武昌客车车辆段所属的旅客列车列尾设施进行完善,新增客车列尾装置主机19台、改造客车列尾装置主机277台、补充客车列尾附属装置79辆、配套配置相关客车列尾设施检测设备6套,确保列车运行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率(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等)。

2.2招标内容及交货期:详见采购招标附表(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采购招标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30日2013年9月3日进行报名;并将武汉铁路局投标申请表(附表1)传真至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所。传真电话:(市电)***-******** ,(路电): 051-22048。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8月31日2013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时至 11:00时,下午 14 :3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所(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号武汉铁路局南1-408室)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原件)、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供副本原件核验)、购买人身份证及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网汇、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至下述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也可采用在现场用现金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单位名称: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所

账 号:3202 0066 0900 0044 658-5008

开户银行:工行武铁支行

行 号:826136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采购招标附表,售后不退。

4.4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日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需在2013年9月5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提交Word文档到whwtwz@163.com)递交招标人,逾期不再受理。答疑时间:招标人将在2013年9月5日16:00前,拟定书面答疑资料(补疑书)在第6条所示的媒体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务必按时上网查阅下载,招标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4.5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3年9月10日 08:20 09:00,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9月10日 09:00 分,地点为: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所招标会议室(南1-607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武汉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所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号武汉铁路局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段 工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whwtwz@163.com

   2013年8月30


采购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名称及包件号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时间

标书售价售价

(元/每套)

J-001(列尾附属装置)

1

补充客车列尾附属装置

见技术规格书

79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的真实有效,按期年检审核。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300 万元。 3.投标人法人代表本人身份证或对项目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真实有效。 4.近三年内有为铁路车辆段提供同类产品的业绩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用户单位盖章的使用情况证明,要求一一对应)。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300.00

J-002(列尾装置主机改造)

2

客车列尾装置主机改造

KLW-Ⅱ

277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的真实有效,按期年检审核。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300 万元。 3.投标人法人代表本人身份证或对项目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真实有效。 4.投标人具备客车列尾装置主机生产、改造的能力和经验,提供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认可的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客列尾主机互联互通测试报告,至少分别提供一份最近二年之内客车列尾装置主机改造合同。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300.00

J-003(列尾装置主机新购)

3

客车列尾装置主机新购

KLW-Ⅱ

19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的真实有效,按期年检审核。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300 万元。 3.投标人法人代表本人身份证或对项目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真实有效。 4.投标人具备客车列尾装置主机生产、改造的能力和经验,提供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认可的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客列尾主机互联互通测试报告,至少分别提供一份最近二年之内客车列尾装置主机生产和改造合同。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300.00

J-004(列尾装置检测设备)

4

客车列尾装置日常检测设备

见技术规格书

6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的真实有效,按期年检审核。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300 万元。 3.投标人法人代表本人身份证或对项目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真实有效。 4.近三年内有为铁路车辆段提供同类产品的业绩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用户单位盖章的使用情况证明,要求一一对应)。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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