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扎赉特旗土地整治监理招标公告
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扎赉特旗土地整治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1、2012年内蒙古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扎赉特旗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以内国土资字【2013】180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兴安盟土地整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资金及盟市旗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安盟扎赉特旗境内。
2.2 规模:7371.47公顷,项目总投资额约11863万元。
2.3 合同估算价:135.02万元。
2.4 计划工期:全部施工阶段及整个缺陷保修期间。
2.5 招标范围: 2011、2012年内蒙古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扎赉特旗土地整治项目包括扎赉特旗国营种畜厂、图牧吉农牧场、阿尔本格勒镇哈日础鲁村、跃进马场、国营八一牧场、巴彦高勒镇团发屯等(6)个村、巴彦乌兰苏木敖包吐和达拉吐2个村、新林镇河南村等(3)个村、巴达尔胡镇乌都岱嘎查等(3)个村、阿拉达尔吐苏木图门嘎查、巴彦高勒镇兴隆等(3)个村子项目,涉及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等工程的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监理业务。
2.6 标段划分:该监理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专业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农林工程(含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2投标单位具有三年以上从事土地整理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的工作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31日至2013年9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17:30时,在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32号兴安盟宏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4.2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执业证(监理)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20日上午9:30分,地点为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32号兴安盟宏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盟土地整治中心
地 址:
联系人: 李明星
电 话: 0482~*******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宏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32号
联系人:朱淑珍
电 话:139*****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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