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西钢钒、钛业沥青软化点试验器等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攀西钢钒、钛业沥青软化点试验器等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攀西钢钒、钛业沥青软化点试验器等二次公开
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
人)参与投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攀西钢钒、钛业沥青软化点试验器等二次公开招标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一)注册资金要求:
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注
册资金要求 200 万元及以上。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在 100 万元及以上。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方营业
执照或生产许可证认定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
投标方均要求提供近三年在国内大型企业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业绩必
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相同类别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三)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
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
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
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必须满足注册资金、业绩、技术的要求,同意采购人的结算及支付方式。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
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与本次投标;禁止鞍钢集团取消投
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
(8)不同投标单位的董事、经理、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交叉任职者,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
材料原件的权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1-07-09 15:00 至 2021-07-15 09:00 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未办理注册的单位,请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进行
注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7-15 09:00,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提交。
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 85 号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 266 号
邮 编: 617023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许程 联 系 人: 朱雁
电 话: ****-******* 电 话: ****-*******
网 址: http://bid.ansteelscm.com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附件 1
补充说明及附件
一、 补充说明
一、技术要求:1、按照本次招标标的物所列规格型号等涉及的最新国标、行标执行,若没有国标、
行标按经相关部门确认的最新企标执行。2、如果投标报价为替代品牌、规格型号的,请报价时在规定栏
目按替代后品牌、规格型号填报。必须保证报价规格型号与招标规格型号具备完全互换性,中标方必须确
保招标方在不改变现有工况条件、安装尺寸的情况下,中标标的物符合现场安装要求及尺寸,满足现场安
装使用要求。并提供资料供用户确认。3、投标时必须注明制造厂品牌,中标方确保所交实物与投标型号、
制造厂一致,即合同签订规格型号、制造厂与实物供货规格型号、制造厂一致。4、如本次招标中标方为
首次向招标方供应本标的物同类产品供应商,为保证合同履行,中标(成交)后应与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
流后供货;成交方提供产品若经使用不合格,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该合同,为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
损失则由成交方负责。5、中标方不得配装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高耗能机电产品。
二、供货要求:1、以本次招标标的物清单要求为准。2、中标方所供产品在包装运输装卸现场服务等各环
节必须符合国家安环相关法规及攀钢安环规章制度。因自身原因或意外导致安环事故发生,由中标方自行
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相应损失。3、对投标方非自产产品,如招标方需要,中标(成交)方必须向
招标方提供物料来源地及联系方式,如不提供,招标方有权否决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方所供产品若出现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其后果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成交方承担。中标方所提供本合同所列设备备件,必须达到
正常使用周期,由于设备质量问题未达到正常使用周期,产生损失由成交方负责。4、首次在招标方中标
供应商,货到验收合格并使用 3 个月后(最长时间不超过到货后 6 个月),凭使用单位出具书面使用合格
证明,供应商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办理结算后付款。5、成交方应严格按合同交货期交货,合同标的物
中凡是有延期交货的,一律按合同总额(含税)1‰/天对成交方处罚扣款,最高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
(含税)10%。到货时间以用户签收时间为准。6、供货质量要求:成交方应保证所供设备质量满足招标
方使用要求。当成交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招标方有权作出以下处理:A 对问题产品做换货或退货处理;
B 向成交方收取该项合同 5%的违约金;C 当对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时,招标方有权按照
全额损失向成交方索赔;D 成交方供货质量纳入招标方供应商评价。E 新增供应商首次供货即发生使用质
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F 新增供应商第一年内供货累计发生 2 次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
格供应商目录。
三、评标办法:1、资质文件审查:资格后审。2、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本招标项目设有预测价,招标
人在开标时予以公布,预测价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参考。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原
则进行评审(总价最低,且总价及分项价都不超过预测价者,中标)。3、评标委员会只确定满足招标文
件且满足评标原则的投标人中标。只能 1 家投标方中标,若有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方均满足中标条件且价
格相等时,则标书先送达者中标。4、如出现两家或以上投标方价格异常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可终止评标,
按流标处理。5、本招标项目投标最低价格应在招标人承受范围以内,如投标最低价格超出招标人承受范
围,招标人有权否决。若所有投标都不满足,应否决所有投标,立即转入竞争性谈判;若到投标截止时间
为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小于 3 家的,也转为竞争性谈判。评标委员会直接转变为谈判小组,由谈判
小组组织按竞争性谈判通则进行竞争性谈判。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谈判小组推荐成交方及成交价格转招
标方定标。只有一家投标的,直接流标。在招标文件无实质性变动情况下,投标方后一次报价不得超过前
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四、履约保证:1、履约能力:投标方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成本渠道服务管
理能力和资源优势。2、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要求:非招标方合格供应商需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 10%收取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取现金或委托代扣应付账款方式缴纳。3、质量保证金收取要求:非招标方合
格供应商需按中标合同总金额 5%收取质量保证金。采取在应付货款中暂扣形式缴纳(在全额增值税发票
结算时暂扣)。
五.报价要求:1、人民币,不含税包到价。税率 13%。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 1 位(单位:元)。2、单
价、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保留的报价不予接受。分项报价必须报全,否则废标。3、以投
标方单价报价为准。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4、在评标过程中,评
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成本的,可以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二、 采购附件
合同主要条款(含零库存).doc;
附件 2
项目需求清单
详见标包详情。
6
项目需求清单详见公告详情: http://bid.ansteelscm.com/cpu-angang-bid-fe/portalcas.html#/pages/supply_notice/zb_index?id=10221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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