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招标公告
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结束时间: 2013/10/31 0:00:00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公 告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设计范围
(1)工程地点:位于海安县文化艺术中心一层和负一层,贵都广场以东,洋港河以西。
(2)项目概况:位于文化艺术中心一层和负一层,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布展面积约2000平方米,一层布展面积约4000平方米;(以施工图面积为准)
(3)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估算编制)、建设全过程的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概算编制)。包括:展板平面内容,展馆导引系统、VI系统、网页、监控、电子巡更、自动定位讲解系统、音响及公共广播系统,办公区装饰、会议系统、门禁系统、公共讲解系统、中央控制系统(系统集成)、展馆宣传折页及宣传册、展馆礼品的设计。土建流线、消防、暖通末端、强弱电合理合规调整。包括:办公区域和所有控制室的独立空调、通风系统设计等各专业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
(4)设计完成时间:中标单位在中标后10天内提交优化设计修改方案(含概算),优化设计方案经招标人批准后20天内提交深化设计方案(含概算),深化设计方案经审批后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交全部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按国家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奖项要求:无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 规划展示馆布展设计 位于文化艺术中心一层和负一层,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布展面积约 2000平方米,一层布展面积约 4000平方米;(以施工图面积为准) 100 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展示协会一级资质企业和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 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展示协会一级资质企业和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业绩:联合体主体单位2011年1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不低于3000㎡的规划类展馆布展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业绩两处(含)以上(须提供2011年1月以来设计合同)。布展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总负责人):具有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布展设计必须由项目团队总负责人亲自承担)(须提供图签及设计合同)备注:招标人将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业绩进行现场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对提供虚假业绩的投标申请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现场考察不合格的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6)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同企业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全部联合体成员资料、联合体协议原件(如有)。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与其他单位重复联合;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展示协会一级资质企业,联合体单位成员之一必须具有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3年8月31日到2013年10月31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31日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非全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整。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系人:王义兵 联系人:吴守华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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