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教育局所属民办幼儿园课桌凳招标公告

市中区教育局所属民办幼儿园课桌凳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所属民办幼儿园课桌凳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内市区采招2013-41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3-08-30 08: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幼儿教玩具生产或经销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标书发售方式 公开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3-09-02 08:30到2013-09-06 17:30
标书售价 金额: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 2013-09-17 15:30
开标时间 2013-09-17 15:30
投标地点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内江市市中区桂湖街68号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南环路西二巷9号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陈祥明 ****-*******
备注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 6、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投标企业自身具有GB/T28001:2001职业健康认证证书。

招标文件招 标 编号:内市区采招2013-41号项 目 名称: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所属民办幼儿园课桌凳采购项目招 标 人: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二O一三年八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一、总则………………………………………………………6二、招标文件…………………………………………………6三、投标文件…………………………………………………7四、开标和评标………………………………………………12五、定标………………………………………………………14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15七、废标………………………………………………………16八、投标纪律要求……………………………………………16九、支付货款…………………………………………………17十、质疑和投诉………………………………………………17十一、保 密…………………………………………… …17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8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30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31第六章评标办法…………………………………………………39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44第一章投标邀请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受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采购人)委托,对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所属民办幼儿园课桌凳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 内市区采招2013-41号 二、招标项目: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所属民办幼儿园课桌凳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我区48所民办幼儿园课桌凳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就该批商品向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投标书。(具体参数、数量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及附表)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幼儿教玩具生产或经销内容);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投标企业自身具有GB/T28001:2001职业健康认证证书;9、投标人非制造厂家的,在报名时应提供制造的厂家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六、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 6、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投标企业自身具有GB/T28001:2001职业健康认证证书。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于2013年09月02日至2013年09月06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标书文件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09月17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样品送达地点和时间:内江市中区财政局底楼,送达时间:2013年09月17日下午15:30以前(北京时间)。十、开标地点和时间及注意事项: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开标时间:2013年09月17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的所有资格证明原件及评分细则要求提供的各种原件(须装袋递交)。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十三、采购人: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桂湖街68号,邮编:641000联系人:陈祥明联系电话:****-*******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内江市市中区采购中心收款单位:内江市市中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户银行:建行内江分行营业部帐 号:****************9008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财政局二楼 邮编:641000联 系 人:彭勇 何承慧联系电话:****-******* ******* 传真:083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桂湖街68号联 系 人:陈祥明联系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财政局联 系 人:彭勇何承慧 联系电话:****-**************3项目名称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所属民办幼儿园课桌凳采购项目4招标编号内市区采招(2013)-41号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8交货安装时间、地点交货安装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的40天内交货安装地点:供应商将货物送到内江市市中区辖区内,由项目学校拉回学校,供应商到项目学校安装及调试,保证学校正常使用。9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产品应不低于下列标准:①《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JY0001—2003;②《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检验规则》JY0002—2003;③《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GB4706.1—1998;④《学校用设备》DB51/T316.*_2000;⑤《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总则》GB21746-2008;⑥《教学用电子仪器的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通用技术条件》JY0010-90。(2)教学设备产品的性能应符合教学要求,满足学校的需要。(3)每校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易损件。(4)紧固件不得突出桌面、椅面等人体接触部位。(5)所有产品应提供使用说明书。验收标准:中标人安装调试能正常使用后,由采购人依据合同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10采购预算价49.3万元11采购限额不超过采购预算价(49.3万元)的95%12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3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5分包履约 16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7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9月17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18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19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书时以投标人的名义缴纳。交款方式:转账收款单位:内江市市中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 户 行:建行内江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9008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收款单位进账单时间为准,并将银行回执联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20超额履约保证金若报价低于预算价的85%,低于部分要交纳5倍超额履约保证金。交款方式:转账收款单位:内江市市中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 户 行:建行内江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9008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21财务报表2011-2012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22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3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2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4份;投标资格原件及评标细则要求提供的所有原件集中装袋1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25投标文件的装订正本、副本及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分别装订。26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27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2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29合同款项支付方式以合同为准。30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09月17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31退保证金注意事项退投标保证金时须持投标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盖财务章)。 一、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2. 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2.5“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的设备、机械、仪器或仪表、备品配件、工具、软件、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检验、调试、技术支持、校准、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 合格的投标人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3.2 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3.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3.4 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3.5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4. 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5.2关系投标人限制。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7)评标办法;(8)合同主要条款。6.2 招标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6.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三、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 知识产权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21.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3.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在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13.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5)产品彩页资料;(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3.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产品厂家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如不是制造厂家需提供);(7)投标人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银行资信状况证明;;(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9)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10)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11)商务条款偏离表;(12)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3.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14.投标文件格式14.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5.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受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损失。15.3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银行转帐、电汇或采购代理认可的方式。15.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5.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生效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退保证金时须持投标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盖财务章)。15.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其中有复印件和彩页资料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7.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订本式)并逐页编目编码。凡非订本式或未逐页编目编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可一起密封于一件包装内。每件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以及“于2013年09月17日下午15:30(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8.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信封内,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8.3 如果未按前款规定包装、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准备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 或“撤销”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四、开标和评标22.开标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非必须)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或申请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3. 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公证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公证人员)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公证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5)致公证词。唱标结束后,主持人请公证人员当众致公证词。(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24. 评标 24.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24.2 评委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24.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4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5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7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24.8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制作、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五、定标25. 定标原则根据评委会推荐的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6. 定标程序26.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6.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6.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6.4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未中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27.中标通知书27.1 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中标结果,如果七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招标采购单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通知书对招标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8. 签订合同28.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8.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两份)送采购代理机构。28.5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29. 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和分包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0. 履约保证金30.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的超额履约保证金,即中标价若低于预算价的85%,则低于部分按5倍交纳履约保证金。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超额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30.3超额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对合同规定义务履行完毕时全额退还(无息);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该保证金将视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部没收。31.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 履行合同 32.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 验收33.1中标人交货时,由购买学校组织有关人员清点数量并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初步合格后,学校应签署《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33.2中标人全部交完货物并安装调试完成后,经学校试用15日,在无质量问题的条件下,采购方组织验收组将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七、 废 标34. 废标的情形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八、投标纪律要求35.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九、支付货款36.1 申请支付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由内江市中区教育局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给中标人。36.2 货款支付方式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给中标人。十、质疑和投诉37、质疑和投诉37.1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37.2《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十一、保密38.1、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任何情况均不得透露给任何其他的购买招标文件的人。38.2、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合同授予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38.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标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38.4、采购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全部联系工作。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 投标函附件2 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3制造商授权书附件4开标一览表附件5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6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附件7商务偏离表附件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9投标人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件10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附件1 一、投标函致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中心为 项目货物采购及服务招标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为:XXXXX),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四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各种货物总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金额 元。(即:大写金额 元)。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计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5.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中心缴纳人民币(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提供的投标文件虚假响应招标文件;或不按规定签定合同及交纳履约保证金。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投标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姓名两名以上)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单位法人)投标人名称: (使用全称、单位公章)被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日期:年月日附件2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职务: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附件3三、制造商授权书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被授权公司名称、住所)为项目(招标编号)我方制造的货物的合法销售代表,全权处理与该货物有关的一切事宜。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日期:授权销售货物清单:注:1、各投标人也可按自有格式制定,但必须说明制造商名称、住所、被授权单位名称、被授权单位住所、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授权产品清单、授权日期、被授权单位加盖公司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2、如投标人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可不填写此表。附件4四、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分包号: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招标文件所列仪器设备单价汇总价单价汇总价 万元大写金额万元交货完工时间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但需分包投标、分包报价。2、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 附件5五、分项报价明细表招标编号、分包号: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家单位 数量 单价金额备注分项报价合计(万元)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附件6六、技术偏离表招标编号、分包号:序号包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及其影响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附件7七、商务偏离表招标编号、分包号: 序号包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及其影响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附件8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招标编号、分包号: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附件9九、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招标编号、分包号: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附件10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招标编号、分包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第四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递交投标书及开标均需提供原件备查):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投标企业自身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投标企业自身具有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投标企业自身具有GB/T28001:2001职业健康认证证书;9、投标人非制造厂家的,在报名时应提供制造的厂家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第五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一、项目概述: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所属民办幼儿园课桌凳采购项目二、 项目清单及要求:1、民办幼儿园课桌凳采购限额:不超过采购预算价(49.3万元)的95%。2、幼儿园课桌凳采购数量及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装备名称规格及说明参数图片单位采购总数桌凳桌面高480 mm,桌下净空高≥380 mm,一张桌子六张椅子规格:110*60*48cm 桌下净空高38cm 桌面采用优质松木齿接板拼接而成,不开裂、不易变形。桌面厚度为1.8cm;2.桌腿采用优质松木实木加工而成无疤结无毛刺,规格5cm×5cm采用进口优质环保油漆喷涂而成,安全、无毒无味,凸显木材纹理,手感光滑.柏木椅子张564玩具柜120*30*70cm 材质:1. 整体采用优质松木双面齿接板加工而成无疤结无毛刺,板材厚度1.6cm,采用的水性油漆喷涂而成,安全、无毒无味,凸显木材纹理,手感光滑。个108储物柜120*30*80cm 基材为高密度板,板材厚度1.5cm外贴防火板,抗弯强度高。 抗磨损、耐热、易擦洗 个58图书架 80*30*90cm基材为杉木,板材厚度1.5cm外贴防火板,抗弯强度高。 抗磨损、耐热、易擦洗个31三、样品清单及要求1、样品清单桌凳桌面高480 mm,桌下净空高≥380 mm,一张桌子六张椅子规格:110*60*48cm 桌下净空高38cm 桌面采用优质松木齿接板拼接而成,不开裂、不易变形。桌面厚度为1.8cm;2.桌腿采用优质松木实木加工而成无疤结无毛刺,规格5cm×5cm采用进口优质环保油漆喷涂而成,安全、无毒无味,凸显木材纹理,手感光滑.柏木椅子张1储物柜120*30*80cm 基材为高密度板,板材厚度1.5cm外贴防火板,抗弯强度高。 抗磨损、耐热、易擦洗 个1图书架 80*30*90cm基材为杉木,板材厚度1.5cm外贴防火板,抗弯强度高。 抗磨损、耐热、易擦洗个1 2、送样要求⑴所有实物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投标人提交;样品送至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内江市中区财政局,由内江市市中区采购中心指定地点进行统一摆放,投标人的样品搬运、安装、拆卸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须自行承担。⑵所提供的样品要全部拆包将样品摆放好,该安装调试的要安装调试好,便于评审专家现场操作,未按要求办理者视为缺项。⑶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封存,未中标的样品由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当天自行取回。四、服务要求:电教设备故障响应时间2小时,48小时内到场维修。五、 其他要求:(1) 技术要求:除了满足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外,还须满足国家颁布的行业技术标准要求。(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完成与学校的初验工作。第六章评标办法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7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 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对招标项目的要求;(3)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4)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5)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3.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3.4.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4.3采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4.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4.1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环保、节能、自主创新产品。4.2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4.3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4.3.1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重大偏离:(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6)售后服务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4.3.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投标文件有上述(1)--(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4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4.5 综合评分明细表: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综合评分细则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 明1报价30%30价格得分=(有效最低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30(有效投标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且报价未超过采购限额的投标)。投标价超过采购限额的报价为废标。现场计算2样品15%151、工艺好的得4分,中等2分,一般的1分,不好0分。2、外观好得4分,中等2分,一般的1分,不好0分。4、材质好的得5分,中等的3分,一般的1分,不好0分。5、按规定送样的得2分。每少送1样或错送(包括材质、工艺、外观错误)1样扣2分,扣完为止。现场看样3技术指标和配置15%151、所投产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配置标准要求的产品基本功能及其他实质性要求得7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正偏离的,一项加1分,最多加3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技术方案、组织实施方案、安装调试方案、项目组的人力和技术能力、质量检测及保障,综合评价,优的得5分;良的得3分;中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审查资料4资信评估20%201、投标人自身具有中国名优产品得4分;2、投标人自身具有中国质量 服务 信誉AAA级企业;3、投标人自身具有环保绿色产品评价标识使用许可证书的得4分;4、投标人自身具有中国行业十佳诚信企业;5、投标人自身的银行资信证明,AA级得4分,A级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核查原件,无原件或名称及有效期不符合不得分5业绩10%10提供近两年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并附合同为准。合同项目金额100万元以上每项得1分,金额200万元以上每项得2分,300万以上每项得3分,最多得8分;提供项目客户评价每项得0.5分,最多得2分,否则不得分。核查原件,无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不得分; 6财务状况3%3以投标人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价,财务状况综合情况好得3分,较好1分,不提供不得分。审查资料7售后服务5%51、企业在川渝两地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登记必须在二年以上,须提供工商局注册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的得3分,无的得0分。2、技术服务支持能力及具体措施得力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无支持能力及具体措施,0分。审查资料8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2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得2分,标书内容不完整的扣0.5-1分。5.计算错误的修改5.1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5.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6、废 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7、定标7.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7.2. 定标程序7.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7.2.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7.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7.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8.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8.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8.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8.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8.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8.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8.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9.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9.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9.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9.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9.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9.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内市区采招(2013)-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交货期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验收;(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计RMB¥元(大写: 元整),作为预付款;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计RMB¥ 元(大写元整);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计RMB¥ 元(大写元整);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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