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07-09 | 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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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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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交13号线二、三期商铺招商
数量:14间(接受单独一间承租或几间一起承租,合同期第一年内如有退租,则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
总面积298.65 平方米(具体明细见附件);
租金单价:每间商铺报价不能低于招商底价,租金报价不包含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25元/月/平方米;
经营业态:便利店、咖啡饮品、休闲食品、预包装食品、生活用品、饰品、文化产业、展示等便民服务业态为主,禁止经营明火类业态(各类餐饮)、含酒精、挥发性气体以及有易燃易爆隐患之业态(打火机、美甲、毛绒玩具、服装、箱包、鞋帽等)
租期:一年(与申通资产、地铁商贸签署过战略协议或品牌培育协议并在有效期内的租期可签二年)
工程条件以现场为准:
1、商铺电量如附件表格所注(已按我司标准每平方米0.5KW配置,如意向客商仍需扩电,则费用由客商自行承担);
2、空调和上下水无;如承租方自行协调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后续日常维修保养都由客商自行承担,同时客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今后与此相关事项自行负责。
3、商铺内的消防系统如因客户商铺布局而需要增加或改动烟感和喷淋数量、位置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意向客户报名条件:
(1)报名客户必须是注册在中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需为已入驻上海地铁商业的品牌客户,应无拖欠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地铁商贸有限公司商铺租金。
(3)符合下列情况的客商不得参与报名:
a)已被列入资产公司和商贸公司安全处罚规定期限内的客商和品牌;
b)在过往招商中有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自身原因而放弃签约记录的客商半年内不得报名,但不包括因我司或运营公司以及包括政府等第三方原因导致无法签约的。
(4)有专门的运维团队,可以承担地铁货物特殊的运送路线和人员安排,并且客户所注册公司在上海有已开业直营门店做实体支撑,且品牌具有知名度;
(5)成交价格有效期为180天,过期仍未开业的:
a)由于客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开业的,则视作自动放弃。
b)如因我司或运营公司以及包括政府等第三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开业的,则视实际情况另行商议。
(6)不接受加盟及联合体入驻;
联系方式:
***-********邮箱:dtsp_stzc@126.com(以邮件形式的来函作为确认依据,邮件截止时间以我方邮箱收到时间为止准,即:2021年7月19日下午17:00点止)
邮件来函格式:
我司于2021年月日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招商信息公示中得知贵司拟对项目进行招商信息公示,现我司对项目中的要求做出如下响应: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拟承租商铺:
经营业态:
响应价格:
租期:
其他资料(如门店形象、公司资质及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
我司承诺一旦我方中标并与贵方签订《合同》,我方将按照该合同之约定履行和承担相应合同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