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昆明市晋宁区2021年四沿绿化造林项目

昆明市晋昆明市晋宁区2021年四沿绿化造林项目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昆明市晋宁区2021年四沿绿化造林项目已由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批准实施,计划编号:*******JH********2,采购人为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为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2.1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2021年四沿绿化造林项目。1.2.2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晋宁区辖区内1.2.3采购内容及范围:昆明市晋宁区2021年四沿绿化造林项目的采购内容包括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等所有工作。该项目建设总规模3330亩,分布在上蒜镇辖区内均为人工造林。小班面积3660.2亩,经营面积3330亩。地形地貌,采取疏植、密植、补植方式植苗造林,边施工边设计,区划小班不过沟、不过箐,同因子地块设为一个小班,根据小班现状及周边植被情况确定适生树种或灌木及植被造林,编制造林作业设计。造林需遵循:①因地制宜,适地适树;②宜乔则乔,宜灌则灌;③以密度控制面积;④进行小班调查,形成小班调查设计表、图册。为了保证苗木质量,杜绝不合格苗木的栽植,本次造林苗木由实施单位自行采购。范围:a、设计投标人需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工作,按设计规范的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含报规图纸)、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b、施工投标人需完成本项目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1.2.4、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期限为3年:即2021年~2023年(含造林2021年8月-2021年9月;抚育管护2021年8月-2023年8月)(包含设计、施工、苗木采购等采购人委托的所有工作),具体开工日以实际为准。1.2.5、质量要求:(1)当年面积核实率达到100%,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派专人看管,及时进行中耕除草,除去苗木周边1m 以内的杂灌杂草和藤蔓,检查病虫害发生情况并及时防治。杜绝人为、牲畜对坡面植被的破坏,并做好冬季防火措施;(2)次年面积核实率达到100%,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及时进行中耕除草,除去苗木周边1m 以内的杂灌杂草和藤蔓,检查病虫害发生情况并及时防治。杜绝人为、牲畜对坡面植被的破坏,并做好冬季防火措施;(3)第三年面积核实率达到100%,造林成活保存率达到80%以上;(4)设计部分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性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部分符合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1.2.6、采购预算价:人民币600万元(大写:陆佰万元整),其中包含本项目的其他费用(审计费、监理费、管理费等)32万元;1.3投标人资格要求1.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事故;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部门禁止进入昆明市辖区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②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交近三年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近三年为2018年至2020年。公司成立时间在规定年份内,须提交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或相关说明)。(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相关人员配备:①设计资质: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县级以上林(草)业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及《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如果两证合一,只需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林业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含)的造林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林业或园林绿化专业相关专业),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且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个人;⑤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造林工程),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造林合格证之一的均可。(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的税收及社保证明需为相同月份,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没有受到国家生态环境部(原国家环保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原云南省环保厅)及下属部门的通报批评和处罚记录;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文件规定扣除相应分值。1.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组成成员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应形成一个主办单位为联合体代表,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联合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①为了明确联合体的法律地位,联合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有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②一个单位不能同时以两个(包括联合体)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造林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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