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妇幼保健院关于新增人体成分分析服务项目的公示

长兴县妇幼保健院关于新增人体成分分析服务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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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妇幼保健院关于新增人体成分分析服务项目的公示
2021-7-12 14:27:32次阅读出处:本站分类:通知公告

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人们对自身的健康管理越来越重视。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保健需求,我院体检中心拟增加“人体成分分析”这一服务项目。根据浙价费[2000]10号《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文件精神,参照本地区其他医院收费标准,拟定我院人体成分分析收费60元/次。

长兴县妇幼保健院人体成分分析收费价格公示表

项目

编码

项目

名称

项 目

内 涵

除外

内容

计价

单位

价格

计价

说明

人体成分分析

运用人体成分分析仪器对人体相关成分进行测试,将测试数据通过健康管理软件进行分析,由专业人员根据分析结果对个体进行健康指导。

人次

60元

公示时间:202177日至2020721

咨询电话:*******

长兴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析服务 妇幼保健院 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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