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桶招标公告
垃圾桶招标公告
宜都市枝城镇环卫所垃圾桶询价公告
信息内容:
宜都市枝城镇环卫所需采购玻璃钢垃圾桶一批,现向生产及经营企业公开询价采购,条件如下:
一、数量:方形玻璃钢垃圾桶60个,圆形30个。
二、主要技术参数
1、主要参数
宜都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及管网建设工程BT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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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1、宜都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及管网建设工程已经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都发改【2012】149号文)批准建设,经宜都市人民政府同意,建设资金来源采用BT模式(都财采计【2013】1119号文)。宜都市供水总公司作为招标人拟采用BT方式(建设-移交方式)实施宜都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及管网建设工程建设(以下简称“本项目”),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宜都市供水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负责本次招标活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投资人。
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都市枝城镇,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日供水量为3万吨的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及管网,包括供水管网配套工程、厂区内市政工程、沉淀池、虹吸滤池、清水池、综合用房、白水港加压泵站等。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即中标人的工作范围、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投(融)资、施工建设管理[按招标人确定的建设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市政(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安装、环境建设等工程内容]、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保修期内设施维护。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方案审批、确定中介机构(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审计等)等,并会同相关管理机构对本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4、项目建设模式
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由中标投资人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宜都)组建项目管理机构,该项目管理机构代表投资人对项目进行资金筹措、建设管理,并在本项目投资协议规定的建设期满后,将合格工程及其全部设施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按投资协议约定及时筹集资金进行回购。
5、建设工期
投资协议协议书签定后 365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其中在 240 日历天内必须实现正常供水),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6、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后审方式)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投资公司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不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可由其作为联合体主办方与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方)组建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非法人分支机构(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财务状况、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投资人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须提供开标前三天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原件,其余资金要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贷款意向书(提供原件);
(3)、投标申请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联合体成员方(或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除具备上述第(1)条资质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
②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市政专业,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提供原件);
③在拟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中必须配备建筑专业的建造师并提供其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提供原件);
④应提供宜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提供原件);
(5)、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在开标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及诚信、实力证明金的汇出账户须与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一致,并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的要求(提供原件);
(6)、联合体各方均应无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不良)行为记录。同时,按鄂检会【2010】5号文规定,投标报名截止后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向宜都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7、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缴纳、退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前向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建设银行三峡分行清江支行营业部;开户行:****************2564;账号: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汇入人民币100万元的诚信、实力证明金,该款项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退回到缴款单位账户,未按要求汇入诚信、实力证明金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8、凡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时不提供)、报名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二楼)报名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9、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投资协议》,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10、项目回购时间和比例为:第一年(乙方完成项目建设经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后第二日始计算满一年)支付项目总投资30%的回购款(含相应银行贷款利息及投资收益、综合管理费用等),第二年支付项目总投资30%的回购款,第三年支付项目总投资40%的回购款。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9月23日上午9时,地点为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二楼)开标厅。
(2)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即拟承担本项目的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应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发布公告的时间 信息发布时间:2013年9月2日
招 标 人:宜都市供水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宜都市长江大道97号
联 系 人:邓勇 电 话:139*****789
招标代理: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都市长江大道52号
联 系 人:陈军 电 话:15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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