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及幸福社区监管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番禺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及幸福社区监管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及幸福社区监管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社区建设指导中心的委托,对广州市番禺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及幸福社区监管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CEITCL-GD-CZFW-130822,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9月03日至2013年09月09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CEITCL-GD-CZFW-13082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及幸福社区监管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17(街道、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服务期限:1年。 采购预算:97.00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包组一 | 家庭综合中心监管评估服务 | 完成我区16间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约定的合同期内的中期、末期评估工作,完成时间以各中心合同期为准(附表) | 人民币64万元 |
包组二 | 幸福社区监管评估服务 | 2013年9月-2014年5月 | 人民币33万元 |
1). 服务范围:广州市番禺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及幸福社区监管评估服务。
2).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供应商资格:
1). 必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9月03日起至2013年09月2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上午9: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番禺区社区建设指导中心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区政府东副楼二楼
邮编:510060 邮编:51140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
帐号:****************258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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