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房建工程外部供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配套房建工程外部供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218线伊宁至墩麻扎高速公路项目配套房建工程外部供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1. 招标条件
国道218线伊宁至墩麻扎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218线伊宁至墩麻扎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0〕26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国道218线伊宁至墩麻扎高速公路项目配套房建工程外部供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重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伊宁市巴彦岱镇,起点桩号为K49+899.2,终点位于伊宁县萨木于孜乡,终点桩号为K117+300,主线全长67.401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本项目共有六十六团匝道收费站、巴彦岱匝道收费站、潘津匝道收费站、达达木图匝道收费站、伊宁县匝道收费站、胡迪迂孜养护工区、愉其翁乡服务区、管理所、温亚尔养护工区、伊东工业园区匝道收费站、墩麻扎主线收费站等10处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有外部供电工程,新建10KV线路10条,长度合计13.93千米,安装高压计量装置10台、高压永磁开关10台、变压器11台。
本次招标为上述10处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建筑工程的外部供电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详见下表,招标范围为全部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及其缺陷修复。要求承包人提供包括配套送电工程施工、供货、运输、交付、安装、调试、开通和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13年9月30日开工,2013年11月30日完工,总工期62日历天。
项目名称 | 标段 | 工程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 | 工程地点 |
国道218线伊宁至墩麻扎高速公路项目配套房建工程外部供电工程 | YDWD-1 | 六十六团匝道收费站配套送电工程 | 新建10KV线路1.25km,单回路架设,导线型号为JKLGYJ-10KV-120/20mm2,架设砼杆24基,铁塔2基 | 中心桩号K42+040(LJXK0+80) |
巴彦岱匝道收费站配套送电工程 | 新建10KV线路0.85km,单回路架设,导线型号为JKLGYJ-10KV-120/20mm2,架设砼杆19基 | 中心桩号K52+300 | ||
达达木图匝道收费站配套送电工程 | 新建10KV线路3.2km,单回路架设,导线型号为JKLGYJ-10KV-120/20mm2,架设砼杆66基 | 中心桩号K66+560(LJXK0+260K) | ||
潘津匝道收费站配套送电工程 | 新建10KV线路0.26km,单回路架设,电缆型号为ZR-YJV22-8.7/15-3×150mm2,架设砼杆3基 | 中心桩号K66+600(EK0+380 ) | ||
伊宁县匝道收费站配套送电工程 | 新建10KV线路0.5km,单回路架设,导线型号为JKLGYJ-10KV-120/20mm2,电缆型号为ZR-YJV22-8.7/15-3×150mm2,架设砼杆10基 | 中心桩号K72+930(LJXK0+640) | ||
胡迪迂孜养护工区配套送电工程 | 新建10KV线路0.65km,单回路架设,导线型号为JKLGYJ-10KV-120/20mm2,架设砼杆15基 | 原胡迪迂孜养护工区 | ||
愉其翁乡服务区配套送电工程 | 新建10KV线路3.03km,单回路架设,导线型号为JKLGYJ-10KV-120/20mm2,架设砼杆62基 | 中心桩号K87+400 | ||
温亚尔养护工区配套送电工程 | 新建10KV线路0.6km,单回路架设,导线型号为JKLGYJ-10KV-120/20mm2,架设砼杆14基 | 原温亚尔养护工区 | ||
伊东工业园区匝道收费站配套送电工程 | 新建10KV线路0.6km,单回路架设,导线型号为JKLGYJ-10KV-120/20mm2,架设砼杆14基 | 中心桩号K99+800(LJXK0+170) | ||
墩麻扎主线收费站配套送电工程 | 新建10KV线路2.8km,单回路架设,导线型号为JKLGYJ-10KV-120/20mm2,架设砼杆58基 | 中心桩号K106+8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持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送变电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电力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还应在新疆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进行资质登记审查,并取得登记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3 时 30 分,下午 16 时 00分至 20 时 (北京时间,下同)(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含电子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报价软件售价200元(注:招标文件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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