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电信信息安全产品多媒体支撑项目比选公告
2021年中国电信信息安全产品多媒体支撑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文件 返 回 | |||||
比选文件名称: | 2021年中国电信信息安全产品多媒体支撑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1-07-12 16:01: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1-07-13 09: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1-07-15 17:00:00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2021年中国电信信息安全产品多媒体支撑项目 |
标包名称: | 2021年中国电信信息安全产品多媒体支撑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1">2021年中国电信信息安全产品多媒体支撑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1年中国电信信息安全产品多媒体支撑项目(项目编号:HQBXWJ********002),比选人为信元公众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面向用户提供工信部“谢绝来电”工作等基础免费功能。包括智能拦截(行业分类、国际长途电话、指定号码段、个人黑白名单)、服务时间设置、服务通知、投诉与标记、联系人备份、号码识别等功能。在基础版功能服务上额外提供拦截验证、来电验证、陌生号码拦截、大容量服务等增强服务,为用户提供更加精准的智能拦截工具。 目前“谢绝来电”微信公众号即“天翼防骚扰”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已上线运营,增值收费功能开发完毕,具备商用运营条件。为更好地推广防骚扰治理产品,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及美誉度,现需要对安全产品进行多媒体包装及宣传推广。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项目主要采购针对中国电信骚扰信息治理产品运营支撑服务,具体包括: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价款总计)的最高参选限价为200万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价款总计)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6">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相关案例经验 参选人应具备近3年(2018年7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下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媒体、短视频制作的项目实施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参选人应具备近3年(2018年7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下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客户端界面设计、交互设计的项目实施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5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下述文件的扫描件(PDF文件)和第(1)、(6)条的可编辑版(office文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并将下述文件的纸质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至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蒋选生,电话:177*****023,邮箱:jiangxsh.zgtj@chinaccs.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1)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原件,须由经办人签字; (2)单位介绍信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 (5)比选文件款电汇底单复印件(如参选人以银行汇款形式获取比选文件的须提供); (6)税务信息表,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税务信息表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银行汇款,收款账户详见本公告“8.联系方式”中的比选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1年7月21日09时30分00秒。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防范疫情扩散蔓延,根据中国电信疫情防控期间的采购工作要求,本项目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参选文件,应于参选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西山赢府国际商务中心D座419工程采购部会议室,邮寄、快递收件人:许志,电话:133*****309。邮寄后请保留邮寄凭证,并将快递单号邮件发送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通过中国电信“天翼云会议”PC客户端/手机APP(下载地址:https://cloudmeeting.189.cn/download.html,唱价会议前,比选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告知参选人会议码)进行线上远程视频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前做好接入准备并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参选人注册 6.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系统操作手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 *******">附件1 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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