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江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闽江源旅游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景区白石顶游客服务中心暨避险救援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饮用水配套设施项目招标邀请
福建闽江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闽江源旅游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景区白石顶游客服务中心暨避险救援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饮用水配套设施项目招标邀请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江源旅游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景区白石顶游客服务中心暨避险救援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饮用水配套设施项目 | ||
品目 | 货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水/处理过水/生活饮用水 | ||
采购单位 | 福建闽江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建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12日16: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12日至2021年07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72.182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8237311、15259512267 | ||
采购单位 | 福建闽江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建宁县水南学苑东路9号保护区管理局大院(闽江源旅游公司)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0598-39678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体育馆江滨路179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邓女士、0598-8237311、15259512267 |
项目概况
闽江源旅游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景区白石顶游客服务中心暨避险救援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饮用水配套设施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东新6路体育馆A区179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6日 15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P[2021]-1183号
项目名称:闽江源旅游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景区白石顶游客服务中心暨避险救援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饮用水配套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2.18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18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邀请
本招标项目闽江源旅游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景区白石顶游客服务中心暨避险救援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饮用水配套设施项目招标人为福建闽江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DP[2021]-1183号
2.招标项目内容:闽江源旅游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景区白石顶游客服务中心暨避险救援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饮用水配套设施项目
合同包 | 采购品名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包1 | 饮用水配套设施项目 | 1项 | 721820元 | 详见第三章 |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潜在供应商可从2021年07 月12日至2021年07 月15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持询价邀请函到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东新6路体育馆A区1796号)购买询价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4.1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4.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6日下午15:15(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6日下午15:15(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体育馆江滨路1796号)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得知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法人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
8.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8.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9. 招标人:福建闽江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水南学苑东路9号保护区管理局大院(闽江源旅游公司),邮编:354500 ;
联系人: 陈先生电话:0598-396781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体育馆江滨路1796号,邮编:365000 ;
联系人:小邓;联系电话:0598-8237311、15259512267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2日至2021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东新6路体育馆A区1796号)
方式:潜在供应商可从2021年 07 月 12 日至2021年 07 月 15 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持询价邀请函到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东新6路体育馆A区1796号)购买询价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6日 15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体育馆江滨路1796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6日 15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体育馆江滨路179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闽江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水南学苑东路9号保护区管理局大院(闽江源旅游公司)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8-3967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体育馆江滨路1796号
联系方式:邓女士、0598-8237311、15259512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 0598-8237311、1525951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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