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沧开发经发批字【2021】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1565.54平方米,其中研发车间建筑面积21344.78平方米,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9569.56平方米,楼梯间建筑面积22.2平方米,地下建筑建筑面积629平方米。该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1#、2#、3#、4#、5#生产车间,7#、8#研发车间,地下消防水池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内容,总建筑面积44041.74平方米。

2.2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2.标段划分:无。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止。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均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在本单位具有2021年1月至今连续 6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其余所有监理机构人员都须提供2021年3月至今连续 3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4.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在线查询结果为准)。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7-13 09:00:00至2021-07-18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8-0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首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小王庄镇
    邮编:061000邮编:061000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谭工
    电话:****-*******电话:181*****019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bsc20@1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招标 研究院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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