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钻探2021-JZCG-钻井液-17-12大类降滤失剂、稀释剂集中采购(二次)
长城钻探2021-JZCG-钻井液-17-12大类降滤失剂、稀释剂集中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
长城钻探2021-JZCG-钻井液-17-12大类降滤失剂、稀释剂集中采购
项目编码:GWZB2021WZG0011JC-2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钻探”)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
拟采购产品为长城钻探2021-JZCG-钻井液-17-12大类降滤失剂、稀释剂集中采购,共涉及3个物料组4项物资,属于二级采购物资,2021-2022年预计采购金额2976万元。技术要求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
到货地点:长城钻探兴隆台库。
交货时间:以具体采购订单的通知为准。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集团公司物资市场准入有效性:投标人须提交集团公司物采平台供应商准入信息查询截图,提供的截图应显示其供应商状态和投标产品状态,要求供应商状态和产品状态均正常,应同时具有招标物资明细表中所列共3个物料组的准入资格,且准入产品与采购产品一致,相对应的物料组产品类型须为制造商。凡是在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显示“中止”、“终止”或“冻结”的均为无效。
3.2.2质量认可证有效性
(1)提供有效的中国石油油田化学剂产品质量认可证书截图(质量认可证书在年审过渡期间的,厂家提供现场审核通过的相关证明,并标注产品质量认可证上对应的投标产品)。
(2)提供投标产品集团物资准入和质量认可证的对应关系说明。
3.2.3承诺
(1)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15日内配合做好工业品电商产品维护等相关工作;
(2)投标人承诺送化学公司检验样品为工业化样品,中标后承诺提供同等质量的产品。
3.2.4投标人失信行为
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记录的同一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条件。
3.3其他要求
3.3.1产品检验报告:由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盘锦石油化学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时间范围要求2018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
3.3.2合成小样产成品检验报告:由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盘锦石油化学公司出具的合成小样产品检验报告。
3.3.3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提供符合国家标准“GB/T 16483-2008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以及“GB/T 17519-201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要求的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
3.3.4质量标准:提供投标人质量认证中所列符合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与本项目技术要求性能指标比对表(见附表:标准对比),所投产品各项指标应与本项目技术要求指标项一一对应,并且同等实验条件下,各项指标应等于或高于招标产品技术要求。
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1.本招标项目编码为:GWZB2021WZG0011JC-2,项目名称为:长城钻探2021-JZCG-钻井液-17-12大类降滤失剂、稀释剂集中采购。
2. 本次招标采取线上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7月13日08:00至2021年7月19日23:59:
(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顶端信息栏中“招投标平台”信息栏,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注册账户(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并在线报名投标。
外网网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内网网址: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
凡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注册后,还须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到中国石油物资公司办理电子招标平台U-Key(只能二选一,后者的U-Key办理网点切换为远程办理模式,具体要求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主页左下方“通知公告”栏中的通知,或者登陆系统选择UK办理)。已有U-key的,无需重复办理。
不要求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不用办理U-key。
详见:附件1: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
(2)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建议通过个人账户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企业账户付款由于银行结算制度问题可能导致无法及时刷新订单状态而影响购买招标文件)。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后发票会开据此投标人公司名称发票。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发票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详见:附件2: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
提醒:付款前请先安装昆仑银行插件。付款状态改变为“已付款”后,可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若付款后,刷新状态后显示未支付,请点击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并等待片刻后刷新。若多次刷新后状态依然未改变,请您再次购买,直至状态更改为已付款,请您在开标后将重复付款说明和银行流水及参加项目的截图发至liuyz.gwdc@cnpc.com.cn,以便重复支付款项的退回。其款项招标中心会在开标日后3-5个工作日退回至您的系统。
请投标人务必确认支付状态为已支付,并能够下载招标文件。售卖期结束后状态为未支付的,视为未购买对应的标段/包,招标中心将不再受理。
(3)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发票将会在开标日期之后的下个月15号左右开具,届时将投标人名称和邮寄地址发送至邮箱zbzxfp@163.com 联系电话********900 我公司会在发票开具后进行顺丰到付邮寄。
(4)因工作人员业务繁忙,可能无法及时接听您的电话,如您有问题,请发送邮件至相关人员邮箱,我们会在事后对您邮件及时进行回复。
(5)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14(接通后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投标平台”
(6)投标保证金退回流程,请见附件3:投标保证金递交和退回流程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14时00分,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非招标机构原因造成的无法挽救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在线观看开标情况。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中油物采或昆仑银行办理U-key。详见公告中附件1: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10万元人民币(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从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支付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时间前将相应额度的资金提交(分配)至对应标段(包),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保证金购买状态将由未付款变为已付款。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附件3:投标保证金递交和退回流程。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69
大庆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如因特殊事项无法向昆仑银行支付保证金,可将投标保证金直接汇款至长城钻探物资公司账户,请您将无法支付的原因(正式说明,盖公章)或昆仑银行退款的凭证发送至项目联系人或下方联系人邮箱,经我方审核后,将回复长城钻探物资公司账户,投标时附上银行回单即可(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基本账户汇出,以实际到账为主,如开标前实际资金未到账,视为未交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刘玉州***-******** liuyz.gwdc@cnpc.com.cn
提醒: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并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并成功递交保证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14进行解决。
6. 开标
1.开标时间(网上开标):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7. 其它
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准时在线参加开标(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
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3.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运营机构联系电话:********14。
4. 本招标公告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潜在投标人若在其他发布媒体上看到本招标公告,其有义务自行核实公告信息。
5. 本招标各包别产品需进行合成小样产成品检验。
合成小样产成品检验检测报告作为初步评审的一项内容,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原则,本检验采用同样的辅料及工艺,在室内合成成品后,在相同检测条件下对成品进行检测,以保证采购产品能够满足化学公司生产需要。
5.1检测机构为长城钻探工程公司钻井液公司处理剂研究所,具体地址及联系人为: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盘锦石油化学公司 联系人:曹晓晖 联系方式:159*****472。
5.2各投标人(已经通过合成小样产成品检验的无需再检)应安排专职技术人员在招标公示之日起的第10个工作日(含招标公示日)下午17:00内将样品快递至长城钻探工程公司钻井液公司盘锦石油化学公司处理剂研究所,如过时未收到样品,即视为放弃投标权利;化学公司收到样品后,安排检测人员进行小样合成实验并出具报告。检测所用的样品均需按照规定取样留存一年。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0层
邮编:100101
联系 人:
刘新新(招标文件答疑/未中标保证金退回)***-******** liuxx.gwdc@cnpc.com.cn
刘玉州(服务费/中标保证金退回)***-******** liuyz.gwdc@cnpc.com.cn
前台(发票获取)***-******** zbzxfp@163.com
张金祥(招标人/技术澄清) ***-******** zhjx.gwdc@cn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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